当前位置:

上海海关公告[2002]8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根据《上海海关对加工贸易报核员管理规定》和《上海海关对报核员报关行为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海关于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对报核员进行年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报核员年审日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报核员证》有效期至2002年12月31日的报核员(临时报核员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至海关(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办理年审手续。 
三、报核员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报核员证》; 
2.《报核员条码卡》; 
3.《报核员考核证》; 
4.《报核员情况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或在“上海海关”网站上自行下载)。 
四、对逾期未参加海关年审的报核员,海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