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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四章 商品归类第十五类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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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一、本类概述

本类商品共分11(72章至83),可以分为三组:

第一组:钢铁及其制品(7273)

第二组:有色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74章至81)

第三组:结构较为简单的贱金属制品(8283)

 

二、本类商品归类时要注意的地方:

(一)、类注一,熟悉一下本类不包括哪些品目。

(二)、重点掌握的是类注二、五、七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1、注意关于通用零件的归类

第十五类类注2对“通用零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通用零件”的范围适用整个协调制度商品目录。单独进出口的“通用零件”,即便其本身用途、尺寸有专用性,仍不能作为制品的零件归类,应归入“通用零件”的相应品目。

※课下:熟悉类注二所列举的通用零件的税目相对应的“商品名称”。

 

1:“钢铁制的摩托车用的滚子链”

答案:7315.1120

解释:根据类注二(一)得知,归入7315.1120。不按摩托车零件归入8714

 

2:“汽车专用的弹簧片”

答案:7320.1020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解释:《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191页,类注二(二)规定,“通用零件”包含有弹簧,所以,汽车专用的弹簧应归入7320.1020

 

      钢铁制的通用零件归入第73章,有色贱金属制的通用零件归入第74章至81章中相应品目。

      类注23)所指的第83章的通用零件可以是任何种类的贱金属制的零件。

例如:锁(不管是钢制的,铜制的,合金铝制的)均归入品目(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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