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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07年第19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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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07年  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关收缴了下列物品,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京关缉缴字[2007]0004号)。现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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