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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三章 无代价抵偿货物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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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代价抵偿货物

(一)概念: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与退运出境或者退运进境的原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经收发货人说明理由,海关审核认为理由正当税则号列未发生改变的,仍属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

 

税则号列不一致,应当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税款。

 

单选题

1、上海某航运公司完税进口一批驳船,使用不久后发现大部分驳船油漆剥落,向境外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同意减价60万美元,并应进口方的要求以等值的驳船用润滑油补偿。该批润滑油进口时应当办理的海关手续是:

A、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进口税

B、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免纳进口税

C、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缴纳进口税

D、按无代价抵偿货物报关,免纳进口税

答案:A

 

(二)特征

1、免交进出口许可证件(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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