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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关员考试辅导每日一讲(4月12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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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原产地规则定义: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原产地规则类别:  
从适用目的的角度划分,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1、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原产地原则,优惠范围以原产地为受惠国的进口产品为限。优惠原产地规则也叫“协定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  
是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也叫“自主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  
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有3个标准,完全获得标准、增值标准也叫和直接运输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  
(参见教材263,一共包括有9个内容,熟悉。与教材265页的内容相结合复习,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熟悉这些内容。)  
(2)增值标准(重要考点)  
①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受惠国完成  
②用于加工制造的非原产于受惠国及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成分的价值站进口货物FOB的比例,在不同的协定框架下,增值标准各有不同:  
※《亚太贸易协定》      (非原产于受惠国的原材料等)增值部分不超过50%  
※原产于最不发达受惠国  (非原产于受惠国的原材料等)增值部分不超过60%  
※《框架协议》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增值标准,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不少于40%,非东盟国家的材料、零件,不能超过60%,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东盟国家境内完成。  
例:  
我国某公司从越南进口的设备。有20%的零件是美国生产的,还有30%的零件是法国生产的,剩余的成分都产自越南,最后在越南进行组装成成品。然后从越南出口到我国,那么我国企业在进口这批设备的时候,原产地的申报是越南、还是美国、还是法国呢?  
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越南完成的,另外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不少于40%,非东盟国家的材料、零件(美国和法国的材料加起来是50%)没有超过60%,因此,就可以判断这批设备的原产国是越南。  
※CEPA香港、澳门     要求港澳产品的增值标准为30%,则原产地为香港、澳门  
※中巴自由贸易区      要求货物中巴基斯坦原产成分不小于40%,则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中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  
非受惠国原产的材料、零件的总价值小于60%,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非洲国家境内完成。  
★同学们要记清楚对于不同的协定,增值标准是多少  
(3)直接运输标准  
(参见教材264,熟悉)  
2、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1)完全获得标准内容  
(参见教材265,熟悉)  
(2)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  
  实质性加工改变:是指产品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达到30%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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