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公 告
2006年 第29号
海关总署决定于2006年11月5日举行2006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原则
考试实行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海关法律制度)。
海关总署将在适当时候,对外公布《2006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并提供网上下载。
三、考试方式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正误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填制报关单单项选择题、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题。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四、应试规则
考生应试时,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