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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进口货物的估价方法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予以计入。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以选择申请按照规定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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