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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公告05年第9号关于使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有关事项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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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关于使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有关事项)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运输工具监管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4-06-29
    【生效日期】 2004-06-29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9号 
    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同时启用了《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新版《载货清单》)。新版《载货清单》启用半年来,使用情况良好。同时,两地海关积极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将新版《载货清单》试用过渡期延长6个月,即试用过渡期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陆路货运汽车进出境可任意选用新旧两种陆路载货清单。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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