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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报关员考试复习资料一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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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报关概述

第一节 报关 
一 、 报关概述 
报关: 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和通关的区别: 共同点   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               区别 报关仅指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 通关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里过程。
二、报关的范围
三、报关的分类
1    按报关对象分为,对运输工具的报关,货物报关,物品报关
2    按报关目的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3    按报关实施者不同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一)、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
代理报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找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
(二)、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的的形式和法律责任
1、直接代理——委托代理行为——法律责任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2、间接代理——报关企业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法律后果将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后果。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自用合理数量:仅对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红绿通道”制度:
绿通:携带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红通:适用携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

第二节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已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担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完成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报关资格是报关单位的主要特征之一,还必须是“境内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是报关单位的另一个特征。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物人和报关企业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简单的说,就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关对外成交的企业,依法准予进出口货物的单位。
按现行法律,没有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单位不得进出口货物。但有例外,如学校接受境外机构赠送的教学设备等。
(二)、报关企业
    分为:专业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
三、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准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只能办理本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经海关核准,也可申请异地报关备案。
(二)    专业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般只能在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
(三)    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规则
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品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
四、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请见书本)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暂停其报关权
(1) 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警告无效的;
(2) 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应履行义务的;
(3) 经海关年审不合格的;
(4) 内部报关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5) 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报关权的。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取消其报关权
(1) 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其进出口经营权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
(2) 报关单位解体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专业、代理报关企业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办条件的;
(3) 犯有走私罪的;
(4) 有暂停报关情形,情节严重的。 [Page]

第三节 报关活动相关人
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概念
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监管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
二、报关活动相关人的类型
(一)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
(二)    从事加工贸易生为加工的企业
(三)    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
(四)    他报关活动相关人

第四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报关员——取得报关员资格,经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担关事务的人员。
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来或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二、报关员资格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    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
2.    因在报关活动加发生走私或严重韦反海参关规定行为,被海关吊销报关员证不满5年者
3.    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的
4.    考生伪造文件,代考等,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5.    已持有资格证者冒名代考者,被代考及代考人3年内均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四)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失效
1.    3年内未注册成为报关员
2.    连续2年脱离报关员岗位的
三、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详见书本)
四、报关员的行为规范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详见书本)
第二章 报关与海关监管

第一节 海关概述
 一、海关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一)    海关的性质
1.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 海关是国家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关境—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目前我国的单独关境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关境可以大于国境。
3. 海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
(二) 海关的任务 
1. 海关监管
2. 海关征税—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
3. 查缉走私
4. 编制海关统计
三   海关的权力
(一)、 海关权力的特点
(1) 特定性----只适用在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
(2) 独立性----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3) 效力先行性----海关的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应推断其合法,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应该遵守和服从.
(4) 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Page]
(二)、 海关权力的内容
(1) 行政许可权
(2) 税费征收权
(3) 行政监督检查权
①检查权
②查验权
③查验复制权
④询问权
⑤查询权----经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或授权的隶属关长的批准查询涉嫌单位,人员金融,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⑥稽查权
(4) 行政强制权
①扣留权----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可发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一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②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③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④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对进境超过3 个月未申报的,物权人声明放弃的,扣留货物不宜长期存放的
⑤强制抵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⑥税收保全
⑦抵缴,变价换缴罚款权
⑧连续追缉权
⑨其他特殊行政强制--A处罚担保 B税收担保 C其他海参关事务
(5) 行政处罚权
(6)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7) 其他行政权利
3. 海关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原则
(2) 适当原则
(3)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 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4.海关权力的监督
四,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海关的领导体制---垂直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的设关原则---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三)海关的组织机构---海关部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海关职能的执行单位)。
五 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一 报关管理制度概述
报关管理制度: 指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的报关资格审定,批准及对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的业务制度.
  报关管理制度的作用:
⑴是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⑵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
⑶是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
二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报关注册登记的范围: 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二:报关企业(专业及代理报关企业)
报关注册登记的条件: 固定的场地和服务的必要设备,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一定数量的报关从业人员。
三 异地报关备案制度
(一)    异地报关备案制度的概念
异地报关备案制度——是已经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
业,为取得在其他海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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