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公告2006年第3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提高报关单数据质量,完善报关单规范申报制度,保证海关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04年第3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关区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我关制定了《长沙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项目表》(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 日后执行。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