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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三章 过境货物报关程序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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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物报关程序:

1)过境货物的进出境报关

①进境: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以及其它单证(运单、装箱单),办理过境手续。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B、进境地海关审核查验无误后,进境地海关在提运单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将“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专用章,连同提运单交经营人或报关企业。

C、将上述单证交出境地海关验核

出境:
过境货物出境的时,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A、经营人或报关单位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递交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及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B、出境地海关:审核,加盖放行章”在海关的监管下出境.

 

2)期限: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特殊原因延长3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仍未过境的,海关依法提取变卖。

多选题:

下列关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自货物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出境,但经海关批准后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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