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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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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申报人应当如实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关人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
(二)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做到“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三)报关单的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楚,报关单各栏目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报,字迹清楚、整洁、端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四)货物不同批文/合同、同一批但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备案号、提运单;不同征免性质、运输方式等,分单填报一份原产地证书对应一份报关单 
(五)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六)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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