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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通告2006年第2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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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关总署推广应用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安排,拱北海关将于2006年4月5日起在九洲海关、高栏海关、拱北海关驻保税区办事处、拱北海关驻闸口办事处、拱北海关驻香洲办事处、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中山海关驻中山港办事处试运行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运行阶段,报关员在九洲海关、高栏海关、驻保税区办事处、驻闸口办事处、驻香洲办事处、中山海关驻神湾港办事处、中山海关驻中山港办事处须插入报关员IC卡才能发送报关单,海关业务现场须验卡接单。

    二、试运行阶段,海关对报关行为的记分只作为参考,不记入IC卡内。

    三、尚未办理报关员IC卡的报关员,请尽快到拱北数据分中心(地址:拱北口岸联检楼西配楼)或中山分中心(地址:中山海关办公大楼附属楼2楼)办理相关手续。

    四、未办理报关员IC卡的企业,可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业务。

    五、试运行期间,报关员对自己的报关记分情况可通过试点海关业务现场的自助终端进行查询。

    六、海关设立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相关问题:

    如遇到系统运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注册管理科:0756-8164501;或咨询中山海关稽查处企管科:0760-8332211转6343;

    如遇到IC卡制作、卡面印刷内容、发送报关单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中国电子口岸(拱北海关数据分中心):0756-8162345;

    对审单中心操作的自动记分和人工记分的疑问,请咨询通关处审单四科: 0756-8164299;对电子审单的自动记分,直接向各海关业务现场的通关科的接单窗口咨询;对海关业务现场的人工记分,请直接向实施记分管理的海关业务现场科室咨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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