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进出口药品管理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证件名称: 
A、《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B、《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C、《进口药品通关单》 
以上均实行 “一批一证”,不得更改。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