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海关公告2007年第6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2007年 第6

 

为全力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整合关区管理资源并实现科学配置,向企业更好地提供“一站式”海关服务和更为便捷高效的投资、通关环境,我关将对开发区企业海关监管业务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注册的进出口企业(12072代码项下)的海运通关(不含武清逸仙园内企业)和减免税审批等海关监管业务,可自愿选择在开发区海关或新港海关办理。

二、整车和废旧物资的进口通关业务仍向新港海关办理。

三、本公告自20076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