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 及其制品;
仿首饰;硬币
一、本类概述
包括第71章一章的品目。第71章分三个分章。
第1分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品目71.01~71.05);
第2分章贵金属及包贵金属(品目71.06~71.12);
第3分章珠宝首饰,金、银器及其他制品(品目71.13至71.18)。
二、本类归类应注意的地方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重点掌握:第2分章贵金属及包贵金属的归类。
归类时,要特别留意章注三、四、五、七、九、十一
1、翻开《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P189页。章注三,要留意本章不包括哪些品目,熟悉这些品目。
2、章注四,对于“贵金属”已经下了定义,指银、金、铂,而铂又包括有哪些内容,要熟悉。
铂是指:铂、铱(yi)、锇(e)、钯(ba)、铑(lao)、及钌(liao)。
注意:这6种贵金属,在归类的时候合并起来作为铂的含量。
3、章注五是本章一个非常最重要的注释,只要其中任何一种贵金属的含量达到合金重量的2%,那么则视为本章的贵金属合金。
(一)按重量计含铂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应视为铂合金。
(二)按重量计含金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应视为金合金。
(三)按重量计含银量在2%及以上的合金,应视为银合金。
※注意:应用注释五时注意其先后顺序,注释五(一)最优先,其次是注释五(二),最后是注释五(三)。
即:归类时铂合金优先于金合金,金合金优先于银合金。
例1、按重量计含铁80%,含铜15%,含金5%的金属合金(未经锻造,非货币使用)
答案:7108.1200
解释:这道题中,金的含量为5%,已经超过了2%,因此按金合金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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