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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07年第12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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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公 告

2007年  第12号

 

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收缴了下列物品,并已依法制发收缴清单(京关缉缴字〔2007〕0003号)。现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数量或重量

1

象牙制品

1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收缴清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收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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