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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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计分考核 1、计分考核是一种教育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现场海关进行计分,并以各级海关名义作出。积分达到30分者,海关中止该证报关,需要接受岗位考核,岗位考核由直属海关负责组织。
2、对于计分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书面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计分细则:
(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或记分周期,期满分数归零;考核及格者,分数归零。
(2)不足1年者,按一个周期计算
(3)转换工作单位,分数不归零。
(4)扣分规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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