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6年第20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广州海关新业务技术综合楼将于2006年9月12日起正式启用办公,同时原广州海关办公楼(广州市沙面五街二号和广州市沿江西路29号)停止对外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州海关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邮政编码:510623。 
二、广州海关电话总机:020-81102000,总值班室电话:020-38263000。 
三、广州海关互联网站网址: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 
四、广州海关廉政举报渠道: 
(一)广州海关互联网站“廉政共建”专栏; 
(二)电子邮箱:gzhgjcs@customs.gov.cn; 
(三)电话:(020)81103621;传真:(020)81103513。 
五、广州海关反走私举报渠道: 
(一)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人民来信-走私违规举报”专栏; 
(二)电话:(020)81102105,(020)87591095;传真:(020)81102181。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六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