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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辅导资料5

发表时间:2011/3/10 17:11: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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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报关员课程 全面的了解报关员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报关员相关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了解)

1、 海关依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未支付有关费用的,

海关可以从其向海关提供的担保金中扣除或者要求担保人履行有关担保责任。

2、 海关接受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和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因知识产权权利人未提供确切情况而未能发现侵权货物的,

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或者采取保护措施不力的,由知识产权权利人自行承担责任。

3、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海关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或者人民法院判定不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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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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