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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5年第30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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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署令[2004]119号)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开发了报关员 IC卡管理系统。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安排,黄埔海关已将办理报关员IC卡的要求及相关事项作了提前公告(见黄埔海关公告[2005]29号)。由于海关总署为我关配备的制卡设备尚未运到,为保证报关员IC卡换卡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我关决定将原定报关员重新注册和换卡的时间适当推迟,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关员重新注册的办理时间:2005年12月8日起 。

    二、报关员重新注册及换卡办理流程请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黄埔数据分中心网页WWW.HPEDI.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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