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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2005年第27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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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我关于2005年12月19日起,对已在上海海关注册的报关员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并制作报关员 IC卡。为避免工作重复,提高海关行政效率,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根据海关总署的通知要求,2006年我关将不再开展报关员年审工作。对于按照海关规定时间、程序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的报关员,视为通过2005年度年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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