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
进口完税价格尽可能采用货物的成交价格。
(1)完税价格--满足一定条件的成交价格+相关费用(指: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与运费相关的其他费用、保险费等)。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2)成交价格--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注:实付或应付--指必须由买方支付,支付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进口货物,支付的对象既包括卖方也包括与卖方有联系的第三方,且包括已经支付和将要支付两者的总额。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3)关于“调整因素”(计入项目和扣减项目)
①计入项目(+)(由买方负担;未包括在实付或应付中;有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
A.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买方(支付)--代理人
销售佣金(+):卖方(支付)--代理人(一般最终由买方支付)
经纪费(+):买卖双方(委托人)(支付)--经纪人
B.与进口货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容器费(同一税则号)
C.包装费:材料费、劳务费
D.协助的价值(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向卖方提供)
协助价值计入到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应满足的条件:
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
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
可适当按比例分摊。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下列四项协助费用应计入:
进口货物所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的价值;
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的价值;
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的价值;
在境外完成的为生产该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工作的价值。
E.特许权使用费:买方为取得特许权(专利权或分销权等)而支付的费用
F.返回给卖方的转售收益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②扣减项目(-)
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A.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
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国内税;
D.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E.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F.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利息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
a.利息费用是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融资所产生的;
b.有书面的融资协议的;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c.利息费用单独列明的;
d.纳税义务人可以证明有关利率不高于在融资当时当地此类交易通常具有的利率水平,且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与没有融资安排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的价格非常接近的。
(4)成交价格本身须满足的条件
①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和使用不受限制,即:不受限制--接受,限制--不接受。
这些情况视为限制
A.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
B.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C.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
D.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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