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
公 告
2007年 第1号
2004年8月3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以涉嫌走私为由,将一辆无合法进口证明的奔驰S320轿车(黑牌豫P00155,发动机号为1049941208828989,车架号为WDB1400331A364323)移交我关处理,我关于2004年9月6日立案调查。经调查,上述涉案车辆无合法进口证明事实清楚,但当事人无法查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关接受调查,逾期我关将对涉案的下列无合法进口证明车辆依法予以收缴。
序 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或重量 | 备注 |
1 | 奔驰轿车 | S320 黑色 | 1辆 | 黑牌豫P00155,发动机号为1049941208828989,车架号为WDB1400331A364323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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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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