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我国海关法律规定禁止报关员非法接受他人委托从事报关业务。
二、报关员资格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2009年考试大纲中删除)。
(二)报关员资格的取得★(熟悉、掌握)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
直属海关及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应当根据统一合格分数线,及时公布成绩合格、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名单。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决定不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制发不授予报关员资格决定书。
海关决定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可以不再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制作,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可以按规定向海关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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