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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5年第12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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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关快件直接退运管理工作,提高快件货物通关效率,现就办理尚未接受申报状态下的快件直接退运业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KJ2、KJ3类快件的退运,快件公司可凭公司申请书以及总运单、分运单,填写《进境快件直接退运申请表》向海关申请,海关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办理。 

   二、对普通货物类快件退运,快件企业凭收、发件人一方的申请或委托,凭舱单或进境货物汽车载货清单复印件、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证资料,按照行政许可程序向海关申请办理快件直接退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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