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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三章 出料加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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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料加工

(一)概述

1、含义:指我国境内企业运到境外进行技术加工后复运进境的货物。

2、原则

1)只有国内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或难以达到产品质量要求而必须运到境外进行某项加工的情况下,才可开展出料加工业务。

2)出料加工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3)对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物理形态的出境加工,属于一般出口

单选题:

根据出料加工管理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中,不能申请办理出料加工手续的情况是:( 

A. 国内的技术手段无法达到产品质量要求

B.国内尚不具备加工设备

C.国内尚无达到产品质量要求的加工企业

D.国内虽具备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但加工费用比国外高

答案:D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3、管理

出料加工货物自运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复运进境,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报关程序

  经过前期的备案阶段——进出口申报——核销

1、备案

到海关办理出料加工合同的备案申请手续。受理备案的应当核发“出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出口申报

1)出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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