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报关员考试第二章知识点辅导15

发表时间:2010/11/16 9:11: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非物种证明

1.管理范围:当海关无法认定的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指定机构进行认定并出具非物种证明。

2.报关规范

(1)非物种证明按时效非分为:“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2)“当年使用”的证明,证面注明的使用单位在本关区、本年度内进出口相同物种时有效。

“一次性使用”的证明,出口企业持“一次性使用”的证明正本向海关报关。

七、进出口药品管理

☆药品进口指定口岸管理

★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兴奋剂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一般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及进口一般药品。

(一)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

《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所列药品进出口时,货物所有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在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前,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二)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何种用途,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三)兴奋剂进出口管理范围及报关规范

2009年大纲新增内容,要求为“了解”

教材第77-78页。

 编辑推荐

2011年报关员远程辅导班11月半价特惠中

2009-1997报关员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考试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