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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公告2005年第16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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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度报关员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稽发[2005]469号)规定,同时鉴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已取消了一年一度的企业年审,且新的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经研究,2006年广州海关将不再开展报关员年审工作。 

对于已按照海关规定时间、程序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的报关员,视为通过2005年度年审。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总署关于2005年度报关员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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