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
报关员注册流程
(一)报关员注册条件: (1)中国国籍
(2)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
(4)首次注册,须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实习3个月
(5)注册期满(2年)后,2年内没有注册的,须经海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不是报关员考试)。
(二)注册程序 1、受理程序:申请(直属海关)----审核(隶属海关)----颁发证书。
2、注册资料:注册申请书、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提供实习证明材料。
有效期满后,连续2年没有注册,应提供海关考核合格材料。
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10日内颁发报关员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作出决定
4、注册有效期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变更是指:
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关单名称、海关编码。如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不属变更范围。20日内,以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10日内发新证。
2、注册延续
2年注册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申请材料类注册申请材料P33),条件符合的,延续2年,海关应在届满前作出决定,否则应视为准予延续。
当场作出决定并换证的,不再制作2书(受理书、准予延续报关注册决定书)。
如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届满的,有届满前30内申请暂缓办理报关注册延续,在暂停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期。
(四)注册的注销
报关员不再执业的、辞职、解除合同关系、主体不存在(报关单位注销注册登记),报关员应申请注销,否则由报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书、报关员证或报刊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注销原证,重新办理
2、遗失报关员证,应及时说明情况,并登报作废。海关在收到说明情况及作废证明后20日补发。
3、《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应依《许可法》等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