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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报关员考试精讲笔记:第七章 海关行政许可的基本内容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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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许可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

1、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参见教材428页)(重要考点)

2、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参见教材428页)

(二)海关行政许可的管理(了解)

海关行政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海关法制部门

1、海关总署法制部门

2、各直属海关法制部门

(三)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了解)

海关应当在法定权限内,以本海关的名义统一实施海关行政许可。

(四)听证的范围(了解)

(五)行政许可的程序

1、海关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变更与延续

    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海关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被许可人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决定许可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

2、海关行政许可的听政程序(了解)

(1)听证的准备

(2)举行听证

(六)行政许可的期限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除当场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外,海关应当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的决定。20日之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可以延长10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海关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海关。上级海关应当自收到下级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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