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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知识真题解析(10)

发表时间:2011/3/23 10:04: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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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特意整理了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历年试题解析

1.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本质区别是--()(2006/1)。

A.是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

B.企业运营过程透明度是否较高

C.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D.是否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

解析:参考答案C。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都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公司具有法律人格,这是公司制企业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本质区别,因此,选项C正确;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都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因此不是他们的本质区别,故A错误;理论上公司运营的透明度比较高,但这不是本质区别,有些家族公司的运营透明度可能还不如合伙企业,故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但并不说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股票和债券,目前我国股份公司才能发行债券,也只有少数大型公司才能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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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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