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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历年真题回顾:第3章单项选择题

发表时间:2011/12/2 13:54: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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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008,1)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等进行清算期间,该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真题解析】此题考查的是法人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问题。以公司为例,我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所以公司存续意味着主体资格的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2.(2008,9)下列关于公司种类的划分中,按照公司的信用标准划分的一组是( )。

A.国有公司与民营公司

B.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D.母公司与子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的分类。根据相关公司法法理,信用标准在很大意义上讲的是在公司成员之间彼此的人身依附关系,人身信赖关系强的称之为人合公司,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人身信赖基础弱的称之为资合公司,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8。

【答案】B

3.(2008,10)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发行公司债权,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D.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律不得兼任经理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7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所以正确答案是B。依据《公司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而其中人数是没有规定的,所以C是不正确的。

【答案】B

4.(2008,11)甲公司欲将汽车租赁业务分离出去成立独立的乙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离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将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B.甲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C.甲公司自做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D.以公司已分立为由拒绝承担原甲公司债权人的债务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分立中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我国《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说以公司已分立为由拒绝承担原甲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是不正确的,除非债权人的同意,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5.(2008,12)关于某上市公司选任和解任独立董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

B.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

C.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

D.公司董事会可以解任经常不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2001年8月16日施行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中规定:“(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所以A选项中,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人选是正确的。而B选项中,欲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公司股东必须单独或合并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以上的说法,是错误的。规定指出:“(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所以C选项中,独立董事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受期限限制的表述是错误的。规定还指出:“(五)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

【答案】A

6.(2007,8)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7人

B.监事会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C.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项D错误,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7.(2007,9)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自2006年3月1日起公开上市交易。2006年9月1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日起可随时转让

B.公司董事会秘书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6年9月1 H起可随时转让

C.公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接受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中股份转让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选项AB错误,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8.(2007,10)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

李某

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相关规定。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是C。

【答案】C

9.(2007,11)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

A.15%

B.20%

C.30%

D.35%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条件。《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正确答案是D。

【答案】D

10.(2006,6)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B.发起人共有3人,其中2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某发起人以劳务出资,作价50万元

D.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占出资总额的35%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的设立要件。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A项没有违反公司法,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79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据此,B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据此,劳务不能出资,C项错误,而D项符合公司法对货币出资的要求。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答案】C

11.(2006,7)以下有关股东直接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直接诉权进行限制

B.持有一定数额股份的股东才能行使股东直接诉权

C.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D.控股股东不得成为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股东直接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股东的直接诉讼指股东提起的要求实现其作为股份所有者而拥有的某项权利的诉讼。其相对于派生诉讼,即当公司的正当利益受到大股东、董事或者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而公司或者相关法定人员拒绝或者怠于起诉,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制度。具体参考《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

【答案】C

12.(2006,8)关于独立董事的选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独立董事可以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

B.独立董事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C.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得超过8年

D.独立董事应当由董事会解任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4条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人选。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4条第4项规定,独立董事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据此,C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2项,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据此,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答案】A

13.(2006,9)某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的资产占该公司资产总额的40%,该行为( )。

A.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B.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多数通过

C.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D.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决定权。根据《公司法》第122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题应该选择D。

【答案】D

14.(2006,10)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 )。

A.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

B.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在其任职后3年内不得转让

D.在其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董事持股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答案】B

15.(2006,11)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

A.2000万元

B.3000万元

C.5000万元

D.6000万元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发行债券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第16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该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答案】B

16.(2006,12)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决定解散,其清算时的清算组由( )组成。

A.股东

B.蕾事

C.监事

D.有关主管机关指定的人员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清算组的组成。根据《公司法》第18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答案】A

17.(2006,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股东权利的是( )。

A.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B.抽回出资

C.股东大会的提案权

D.转让股份权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据此,A选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据此.8选项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不属于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103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据此.(、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据此,D项为正确答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答案】B

18.(2005,1 9)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 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乙公司( )。

A.只能要求丙公司单独承担责任

B.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

C.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该笔债务,但是丁公司、戊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分立后债务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 77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时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因此,不改变其对原债权人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答案】C

19.(2005,6)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但要经( )作出决议。

A.股东会(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的公积金提取。根据《公司法》第168条:“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答案】A

20.(2005,7)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有改动)

A.1/5以上的董事

B.代表1/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1/4以上的董事

D.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人。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本题没有正确选项。BD两项虽然不错,但确切标准应为1/10,故不选BD。

【答案】无

21.(2005,8)某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张某、王某、李某三位董事表示赞成,赵某、陈某两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 )必须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A.董事会

B.赵某、陈某两位董事

C.张某、王某、李某三位董事

D.全体董事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董事对公司的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13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赵某、陈某两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张某、王某、李某三位董事表示赞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答案】C

22.(2005,9)某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日期应为( )。

A.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13

D.公司批准文件下达之日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第7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则取得了民事主体的资格。因此,本题应该选择C。

【答案】C

23.(2000,10)某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出资必须经其他股东多数同意。该公司为( )。

A.资合公司

B.人合公司

C.资合兼人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学理分类。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为划分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这也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学者对公司所作的学理分类。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第三人与公司的交易不是基于对某个股东的信任,而是对公司的资本实力的信赖。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建立以股东个人的信用和资本信用为信用基础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72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题目所述为有限责任公司,c项为正确答案。

【答案】C

24.(2000,12)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一项决议,董事甲对该决议提出异议,并被记载于会议记录。事后证明,该决议违反了法律规定,且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对公司遭受的损失,( )。

A.董事长承担责任

B.全体董事承担责任

C.甲不承担责任

D.甲应当承担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董事的责任及其免责。《公司法》第113条第3款规定,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故C项正确。

【答案】C

25.(2000,13)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为( )。

A.股票

B.支票

C.公司债券

D.商业汇票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债券的概念。《公司法》第154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C项为正确答案。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答案】C

26.(2000,14)公司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称为( )。

A.法定公积金

B.盈余公积金

C.资本公积金

D.任意公积金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A项正确。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按其用途,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任意公积金,是指不由法律强制规定,而由公司视情况自行决定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法》规定,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或资产以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公司法》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答案】A

27.(2002,1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可以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

A.国家授权的部门

B.国有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公司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主体是国家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A选项正确。

【答案】A

28.(2002,1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 )。

A.负返还股款的连带责任

B.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C.负返还股款的按份责任

D.负责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按份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公司法》第95条第2项规定,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据此,B选项正确。

【答案】B

29.(2002,16)华天公司分立为东华公司和天山公司,原华天公司的债务应( )。

A.由东华公司承担

B.由东华公司和天山公司按资产划分比例分担

C.由天山公司承担

D.由东华公司和天山公司按分立时达成的协议承担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原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AC项错误。华天公司分立后,如果东华公司和天山公司在分立时就债务偿还达成协议,则由两公司按达成的协议承担责任,而不是按资产划分比例分担。因此D项正确,B项错误。

【答案】D

30.(2003,9)根据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 )。

A.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B.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C.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

D.公营公司与民营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分类。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为两合公司。

【答案】B

31.(2003,10)优先股是在( )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

A.股利分配和行使股东表决权

B.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

C.剩余财产分配和行使股东表决权

D.推荐董事候选人和行使股东表决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优先股的法律效力。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2)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答案】B

32.(2004,6)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是常设权力机构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C.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

D.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见,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并不是常设权力机构,只是可以被授权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故A项错,C项也错。第68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故本题B项错,答案为D项。

【答案】D

33.(2004,7)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B.经理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经理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经理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根据《公司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故A项错。第114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50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故BC项错,D项正确。经理对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

【答案】D

34.(2004,8)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 )。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

D.法定公益金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股票的溢价发行。根据《公司法》第128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故本题答案为B项。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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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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