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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历年真题第四章案例题

发表时间:2012/5/18 11:46: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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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小编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希望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或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公司与乙厂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厂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为了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先交预付款10万元;如果甲公司退货,违约金比例为总货款的30%;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3,66)下列对合同预付款、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预付款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B.违约金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c.违约金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D.预付款作为合同的担保方式,力度比定金小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金和预付款、定金的法律性质。《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可见,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没有进行强制性的限额规定,因此C项正确,B项错误。预付款作为支付价金的一种方式,并不像定金那样具有合同担保的性质。如果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可将预付款一部分或者全部抵作违约金或者赔偿金,余款应退还给预付方。如果接受预付款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将预付款返还给预付方,并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法律同样没有对预付款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AD项错误。

2.(2003,67)如果双方协商将预付款改为定金,则定金数额( )。

A.可以保持不变

B.应该增加

C.应该减少

D.可以增加或减少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数额限制。《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题中,如双方协议将预付款改为定金,则其数额已超过合同总价金的20%,遂应该减少,C项正确。

【答案】C

3.(2003,68)如果双方约定甲公司将一辆汽车交付乙厂占有,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此项担保属于( )。

A.保证

B.留置

C.抵押

D.质押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保全的种类。债权的担保可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保证,物的担保是指设定担保物权保证债的履行。留置是指依照《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AB项错误。区分质押和抵押要看标的物的性质和是否转移对标的物的占有。此题出的有问题,在我国,抵押一般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但是对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汽车,以转移占有的方式交付他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应该认定为抵押还是质押,尚无定论,不过编者认为质押更符合法理,因此此处将答案设定为D项,而不选择C项抵押。

4.(2003,69)如果你是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合同中“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的约定,你应提出的法律意见是( )。

A.为达成协议,可以作出让步

B.明显不公平,应删除

C.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如果电冰箱价格下跌,甲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的约定

D.电冰箱价格肯定不会上涨,此规定无用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对合同公平性的审查。企业法律顾问在进行合同审查的时候,必须注意对合同公平性的审查。类似“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厂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的条款明显不公平,对甲公司极为不利,因为市场情形瞬息万变,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随时可能有所波动,如果赋予对方这种随时可能行使的合同解除权,无疑给本公司增加了极大的交易风险,所以合同中不应规定此类条款。B项正确。AD项明显错误,C项有迷惑,若甲公司也约定“如果电冰箱价格下跌,甲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样的对等条款,则两方的合同极不具稳定性,就无法进行合作了,因此,C项也错误,只有B项正确。

【答案】 1.C 2.C 3.D 4.B

(二)

甲公司将坐落于本市南门的门面房四问,租赁给个体户李某作摩托车修理场所,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租金数量、房屋维修责任作了明确约定。合同履行2年后,李某以租赁的四间房屋的使用权作为出资,粮油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经营食品。开业1年后因出售有毒食品被有关部门查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3,70)作为甲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认为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的条款有( )。

A.租金的支付期限

B.租金的支付方式

C.租赁期限

D.房屋的价格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租赁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对这些内容约定不明,则在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讼累,但房屋价格不在此列。因此,ABC项正确,D项错误。

2.(2003,71)李某与粮油公司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有权解除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理由是( )。

A.李某擅自改变了承租房屋的用途

B.李某擅自将承租房屋的使用权作为出资

C.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D.乙公司在承租的房屋内出售有毒食品

【真题解析】严格来讲,本题应属于民商经济法理论知识,但依据历年试题卷面分布归列于此。本题考查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建设部规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承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据此,ABD项正确。C项不够准确,不应人选。

【答案】1.ABD 2.ABD

(三)

南买公司向北卖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合同规定北卖公司2002年10月11日交货,交货地为南买公司,南买公司于2002年11月11日付款,由长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面问题:

(2004,62)北卖公司在2002年11月12日要求南买公司支付100万元,北卖公司在2002年10月2日应还南买公司20万元服装款,那么( )。

A.南买公司应当只还80万元

B.100万元货款与20万元服装款是两个不同的债务,不能抵销

C.南买公司有权抵销

D.不存在抵销权,只能协商抵销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抵销的相关知识。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时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两个债务均为金钱债务,且互负到期债务。因此,可以抵销,AC项正确。

【答案】AC

(四)

甲公司职工刘某以其公司的名义于2000年3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香精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提供香精10吨,每吨30万元,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于2000年4月30日前交付。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0,65)如果你是乙公司的企业法律顾问,( )。

A.应当审查刘某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B.应当审查甲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C.要求甲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D.应当按照买卖合同与刘某商谈具体合同条款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审查对合同内容。企业法律顾问审查的内容包括对签订合同对方主体的审查和合同真实性的审查,合同主体的审查包括刘某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真实性审查就要审查对方资信情况以及履约能力。而C项的财务会计报告不是法律顾问审查的对象,这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审查的对象,而D项则是企业法律顾问审查以后才发生的,所以不选CD项,AB项为正确答案。

2.(2000,66)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经审查查明,刘某的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期限截止为2000年3月1日。那么,该合同是( )。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效力未定的合同

D.可撤销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00年3月10日,而刘某的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期限截止为2000年3月1日,此时刘某的代理权已经终止,所以该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追认,追认合同就是有效合同,不追认就是无效合同,所以该合同是效力未定的合同,所以选C项。

3.(2000,67)乙公司在甲公司追认之前享有( )。

A.催告权

B.撤销权

C.抗辩权

D.解除权

【真题解析】本题是考察效力未定合同的撤销。《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应该选AB项。

4.(2000,68)乙公司可以催告甲公司在( )内予以追认。

A.10日

B.15日

C.1个月

D.2个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效力未定合同的撤销期限。《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应该选C项。

【答案】1.AB 2.C 3.AB 4.C

(五)

某煤炭公司与某电厂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2000年度内,煤炭公司向电厂提供优质煤12000吨,每月不少于1000吨,煤炭公司负责代办铁路运输。双方每月10日结算上一月的货款。除不可抗力外,煤炭公司每少交付1吨煤炭,应支付电厂违约金50元。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0,69)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煤炭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B.因春运停装可以免除煤炭公司的违约责任

C.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显失公平

D.煤炭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3个月的月平均数已经超过1000吨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煤炭公司与电厂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在2000年度内,煤炭公司向电厂提供优质煤12000吨,每月不少于1000吨,但是煤炭公司在2月却只发运200吨,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虽然是由于春运停运,但这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因此煤炭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所以选A项。

2.(2000,70)5月份,煤炭公司发运一列煤车。该列车在运行途中,突遇泥石流,致使货物全部损失。该损失应由( )承担。

A.铁路承运人

B.煤炭公司

C.电厂

D.铁路承运人、煤炭公司和电厂三方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而第141条是这样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本题中煤炭公司已经将标的物交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所以风险已经转移到买方即电厂,所以选C项。

3.(2000,71)6月份,在运行途中的一列煤车,由于煤炭公司自装货物超载,导致铁路货车车辆损坏,造成铁路承运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鉴于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铁路承运人可以要求煤炭公司赔偿损失

B.铁路承运人可以要求电厂赔偿损失

C.铁路承运人自己承担损失

D.铁路承运人和煤炭公司、电厂共同承担损失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由于煤炭公司自装货物超载,导致铁路货车车辆损坏,理应对铁路承运人进行赔偿,所以选A项。

【答案】 1.A 2.C 3.A

(六)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海河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50吨棉花,履行方式为送货上门。合同签订后,甲公司要求丙公司代其履行合同。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0,77)如果丙公司同意代甲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 )。

A.应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B.应通知乙公司

C.不必取得乙公司的同意

D.不必通知乙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务转移。《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并经其同意,否则不得代为履行。本题中丙公司代其履行合同,属于债务转移必须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并通知乙公司,所以选AB项。

2.(2000,78)如果丙公司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乙公司发现棉花存在质量问题应向( )起诉。

A.甲公司所在地法院

B.乙公司所在地法院

C.丙公司所在地法院

D.海河市法院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65条规定,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是关于涉他合同履行规则。承担违约责任的只能是合同当事人而非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有违约行为,使债务人违约,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A项正确。

3.(2000,79)本案中,甲公司与丙公司是( )。

A.连带关系

B.委托关系

C.合伙关系

D.合作关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委托关系。本题中甲公司要求丙公司代其履行合同,属于委托关系,所以选B项。

4.(2000,80)如标的物价格约定不明,双方又达不成协议.应采用( )。

A.合同订立时的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B.合同订立时的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C.合同履行时的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D.合同履行时的订立地的市场价格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标的物价格的确定。《合同法》第62条第2项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据此本题选A项。

【答案】 1.AB 2.A 3.B 4.A

(七)

中青公司欠大青公司货款50万元,已到期。中青公司现进一部分丰田牌小汽车(价值30万元)赠与了小青公司,将价值60万元的成套设备以30万元转让给了小年公司,小年公司购买该设备时不知道中青公司欠大青公司货款。同时,中青公司免除了小门公司的到期债务40万元。另外,中青公司还向小月公司投资50万元。现中青公司已无其他财产偿还大青公司的货款,造成大青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大青公司准备通过起诉方式行使撤销权。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2,61)大青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A.中青公司

B.大青公司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大青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B项正确。

2.(2002,62)大青公司有权申请法院撤销的中青公司的行为是( )。(有改动)

A.赠与小青公司小汽车的行为

B.把成套设备低价转让给小年公司的行为

C.免除小门公司到期债务的行为

D.向小月公司投资的行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中青公司赠与小青公司小汽车的行为与免除小门公司到期债务的行为属于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大青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AC项正确。

中青公司把成套设备低价转让给小年公司的行为,由于购买该设备时小年公司不知道中青公司欠大青公司货款,因此,大青公司无权申请撤销中青公司该行为。B项不正确。

中青公司向小月公司投资的行为,不属于第74条规定的情形,因此,D项不正确。

3.(2002,63)该案撤销权行使的费用由( )承担。

A.中青公司

B.中青公司与大青公司分担

C.小青公司和小年公司

D.小青公司和小门公司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行使费用的承担。《合同法》第74条第2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A项正确。

4.(2002,64)大青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

A.自中青公司的不当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B.自中青公司的不当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

C.自大青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中青公司不当行为之日起2年内

D.自大青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中青公司不当行为之日起1年内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叔消灭.据此.AD项正确。

5.(2002,65)关于大青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范围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以50万元为限

B.以70万元为限

C.不受债权的限制

D.每个撤销行为不能超过50万元,但撤销总额可以超过50万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合同法》第74条第2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据此,大青公司的债权为50万元,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以50万元为限,A项正确。

6.(2002,66)本案的撤销权( )。

A.是法定权利

B.是约定权利

C.可以请求法院行使,也可以自己行使

D.只能请求法院行使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撤销权的特点。撤销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因此是法定权利,A项正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请求法院行使,D项正确。

【答案】 1.B 2.AC 3.A 4.AD 5.A 6.AD

(八)

贸源公司是A市一家以生产电子产品为主的企业。一次展销会上,该公司看中了永恒公司生产的电路板。贸源公司与永恒公司签订一份电路板的买卖合同.购进价值200万元的电路板。永恒公司见货款数额很大.怀疑贸源公司的支付能力,于是要求其提供担保。贸源公司遂找到华迭公司,请求其用厂房为贸源公司提供担保。

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2,72)如果贸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时间亲自参加电路板买卖合同的签字,关于何人代表公司签字合同才有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业务经理可以在合同上签字

B.只要有合法的授权手续,业务员也可以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

C.采购部经理可以在合同上签字,但必须签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D.法律顾问即使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也可以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因为法律顾问是公司的合同签订、审查专管人员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其他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因此,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AB项正确。

2.(2002,73)如果你是贸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该合同中的数量、价格条款的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电路板可以“块”为计量单位,也可以“箱”为计量单位,但一定要明确箱内的电路板的数量

B.若以“箱”为计量单位,在合同中只需要注明多少箱

C.对于价格只需要表明总价款就行了,无须标明单价

D.对于该数量条款,可以允许一定的误差,但必须要明确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数量条款的审查。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的数量条款时,应当注意:(1)在数量条款中要明确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而且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度量衡和法定单位进行计量,统一计量方法,应尽量注意避免使用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如包、箱等。如果没有国家法定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双方可自行协商根据合同标的的性质和特点选用,但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必须明确、具体、统一。如果需要使用“包”、“箱”等计量单位,一定要明确每“包”、每“箱”的具体数量,防止产生歧义。(2)合同中标的的数量一定要明确具体,切忌模糊不清。(3)必要的时候,标的的重量需要注明毛重和净重;要明确规定标的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量、超欠幅度等。据此,AD项正确。

【答案】 1.AB 2.AD

(九)

甲公司(出租人)与乙公司(承租人)约定购买100辆红旗轿车作为出租车使用,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融资租赁和乙公司指定购买丙公司(出卖人)生产的100辆红旗轿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8,61)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丙公司订立了买卖合同,丙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向( )交付标的物。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真题解析】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是8。

2.(2008,62)如果丙公司已依合同约定交付了标的物,则甲公司对这100辆红旗轿车享有( )。

A.所有权

B.占有权

C.使用权

D.处分权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因此,正确答案是A。

3.(2008,63)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有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因此,正确答案是A。

4.(2008,64)乙公司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由( )承担责任。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B。

5.(2008,65)如果丙公司生产的这100辆红旗轿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由( )责任。

A.甲公司承担

B.乙公司承担

C.丙公司承担

D.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是C。

【答案】1.B 2.A 3.A 4.B 5.C

(十)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1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7,76)若合同签订后,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是可乘坐80人的客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是租赁合同关系,应当由出租人乙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与丙公司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当由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未干预选择租赁物,租赁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D.甲公司和丙公司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故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第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第三,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履行融资义务,对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因而出租人一般不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四,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正确答案是BC。

2.(2007,77)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关于履行维修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B.甲公司是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乙公司和承租人甲公司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D.丙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的责任。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的效力包括:第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金应当根据购买标的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方式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方法的,当事人之间就使用方法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进行合理使用。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销售、转让、用于抵押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有拆除、改装等影响租赁物物理使用性能的行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租赁物出现瑕疵需要维修时,应当由承租人自己进行维修,所花费用也应由承租人负担。因承租人保管、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停止使用,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第三,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仍归属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履行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正确答案是B。

3.(2007,78)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承租人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关于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租人乙公司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B.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承租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C.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造成的风险.因此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D.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乙公司有优先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对出租人的效力。融资租赁合同对出租人的效力包括:第一,出租人应当按合同的约定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支付货款。在该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动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第三,出租人应当保障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行使使用权。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如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融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依然有效,新所有人不得取回租赁物;如出租人将租赁物抵押,承租人仍享有对该抵押租赁物的使用权。第四,出租人在特定条件下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租人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五,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正确答案是A。

4.(2007,79)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B.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C.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D.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正确答案是BC。

5.(2007,80)若承租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支付,则( )。

A.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B.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C.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物

D.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承租人违约时的解决方法。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金应当根据购买标的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方式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1.BC 2.B 3.A 4.BC 5.ABC

(十一)

甲公司、乙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5年6月1日前交货,乙公司收到货物后2个月内付款。到了6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6,61)如果甲公司停止交货,并通知了乙公司,则关于甲公司停止交货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是不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拒绝交货就是违约的行为

B.是不正当行为,因为已到了甲公司履行其义务的期限

C.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公司已有丧失履行债务的可能,甲公司享有不安抗辩权

D.是正当行为,因为甲公司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安抗辨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承担债务并应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他方缔约后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可能难以履行债务,危及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直到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时方恢复自己的履行。适用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二,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况恶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具体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首先,先履行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其次,先履行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正确答案是C。

2.(2006,62)在乙公司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公司有权( )。

A.解除合同

B.终止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公司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后履行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C。

3.(2006,63)如果乙公司提供了适当价值的一座大楼作为担保,则甲公司应( )。

A.解除合同

B.暂停履行合同

C.等待乙公司恢复履行债务的能力

D.继续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仍然是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根据上题解析可知,正确答案是D。

4.(2006,64)甲公司若解除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经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B.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C.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提供相应的担保

D.乙公司在破产整顿期问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适用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第二,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况恶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履行义务人,在后履行义务人提供担保前,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人如履行义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则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后履行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是ABC。

5.(2006,65)假设事后证明,乙公司并不存在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此事系甲公司道听途说的消息,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实际履行

B.甲公司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C.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D.甲公司仍可以解除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后果。错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实际履行义务,同时还应当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正确答案是AB。

【答案】 1.C 2.C 3.D 4.ABC 5.AB

(十二)

2003年2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5,63)关于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A.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与铁路局无关

B.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铁路局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身穿铁路制服在列车上出售啤酒,铁路局未加制止,故其应当承担责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王某卖的啤酒造成其他旅客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选项D正确。王某将啤酒卖给李某,酒瓶发生爆炸,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

2.(2005,64)关于张某的钱包丢失.正确的说法是( )。

A.铁路局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铁路局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归责原则。根据《合同法》第303条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选项A正确。

3.(2005,65)关于铁路局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无票,铁路局对其受伤不承担合同责任

B.张某无票,铁路局对其受伤只承担侵权责任

C.铁路局对李某的人身损害承担严格责任

D.铁路局对李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过错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责任承担。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本题中张某在无人售票小站经列车员许可上车,即视为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故选项C正确。

【答案】 1.BCD 2.A 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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