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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巩固练习13

发表时间:2015/8/28 14:11: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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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某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制定的规章中,将实施某项行政许可的权利授权给下属的行政机关,则在实施行政许可时,该行政机关( )。(2011年)

A.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因为该行政机关实际上是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B.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因为该行政机关得到了规章和授权

C.应当对自己的后果独立承担责任

D.可以将行政许可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答案:A

解析:授权的方式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而本题中是规章的规定,只能是委托。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则;(1)是受委托主体只限于行政机关,不能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也不能是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2)是受委托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3)受托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选项A正确。

2.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1年)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C.受委托的组织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D.国务院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答案:C

解析:(1)《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外,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选项A的说法正确,D说法正确。(2)《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选项B正确。(3)《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选项C错误,当选。

3.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 )。(2011年)

A.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依法强制执行

C.应当责令其限期执行 D.可以处以罚款

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选项C正确。

4.精神病人甲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在一次城管执法中,甲被执法人员殴打致伤。本案赔偿请求权人是( )。(2011年)

A.甲本人 B.甲的配偶

C.甲的父母 D.甲的兄弟姐妹

答案:A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选项A正确。

5.当事人到期不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每日按罚款的( )加以处罚。(2011年)

A.2% B.3% C.5% D.6%

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B正确。

6.在税务机关的执法过程中,只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税款,不需要事先取得纳税人的同意,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2010年)

A.执行性

B.单方性

C.合理性

D.无偿性

答案:B

解析: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做的法律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第,单方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相对人的行政参与并没有改变行政行为的单方性。第二,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对行政行为单方性的保障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第三,无偿性,行政主体的权力又是一种职责或义务,其履行是无偿的,所需的经费只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因此,选项B正确.

7.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

A.对于公益事业的涨价,行政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B.行政机关只能应公民或组织的申请而举行听证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适当承担听证费用

D.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

答案:D

解析: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分为依职权的听证与依申请的听证两种。因此B不正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如《价格法》中关二于公益事业的涨价必须举行听证的规定。因此A选项不正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听证费用。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此,选项D正确。

8.2007年8月甲在某县销售伪劣产品,至9月20日全部售完。2009年9月17日甲被告发,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核实于次日对甲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 )。(2010年)

A.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

B.超出追诉时效

C.符合法律规定

D.违反法定程序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一般追诉时效为2年,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该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原则上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是“连续状态”属多个行为;二是“连续状态”是一个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本案中,甲实施的销售伪劣产品一直持续到2007年9月20日才完成,因此该追诉时效起算点应当从该日算起。因此,选项C正确.

9.下列行政行为中,符合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是( )。(2010年)

A.某省政府对该省矿产资源开发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会计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要求报考者参加强制性考前培训并指定统一教材

C.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D.甲乙同时申请出租车运营许可,且都符合法定条件,但许可数额只剩下一个,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抽签结果作出行政许可

答案:A

解析:(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因此选项A正确。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2)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选项B错误。(3)《行政许可法》第57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D错误。(4)《行政许可法》第34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申请工商登记应当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不应当场予以登记。选项C错误。因此,选项A正确.

10.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我国有关法律以( )。(2010年)

A.复议前置为原则

B.自由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

C.行政诉讼最终为原则

D.行政确认先行为原则

答案:B

解析:在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衔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选择型,即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这样规定的。第二,选择兼终局型,即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由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即不得再提起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第三,必经型,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通常称为复议先行或复议前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未经复议不得起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复议终局型,即以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且行政复议决定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因此,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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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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