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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历年真题第五章案例题

发表时间:2012/5/18 13:22: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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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小编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希望帮助您更好的准备考试!

 三、案例分析(每题2分。由单选或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1998年6月,甲公司研制完成一种新型发动机。甲公司对该发动机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1999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按照甲公司提供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生产发动机,并对甲公司提供的所有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同年6月,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了一台发动机,并运用“反向工程”方法对该发动机进行解剖分析,但终因甲公司在产品中采取了保密技术而没有获得其中的核心参数。丙公司经了解,得知乙公司掌握甲公司的全套技术信息,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诱使乙公司向丙公司提供了该发动机的技术方案和关键工艺参数。2000年6月,丙公司开始利用这些技术信息批量生产与甲公司完全相同的发动机,并销往市场,致使甲公司的发动机订单骤减。为此,甲公司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0,73)甲公司将其拥有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定为商业秘密,应当证明这些技术信息( )。

A.具有秘密性,处于秘密和难以为公众知悉的状态

B.具有实用性,能给甲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取得竞争优势

C.甲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

D.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秘密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选项ABC都是要证明的对象,而D项则是专利权证明的对象,所以不选。

2.(2000,74)本案中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是( )。

A.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甲公司提供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

B.丙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公司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

C.丙公司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解剖分析甲公司销售的发动机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

D.丙公司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甲公司的技术方案和工艺参数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ABD项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而C项则是法律允许的,因此不选。

3.(2000,75)假若丙公司独立开发研制出该发动机,那么丙公司对其中的商业秘密( )。

A.有权使用,不必经甲公司许可

B.无权使用

C.有权申请专利

D.无权申请专利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秘密的保护。如果是丙公司独立开发研制出该发动机,那么丙公司对其中的商业秘密当然有权使用并申请专利,因为这是丙公司自己的开发研究成果,与甲公司无关,所以选AC项。

4.(2000,76)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以及在发动机中采用保密技术,应当视为甲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B.假若丙公司运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对该发动机进行解剖分析成功并申请获得了专利

C.假若乙公司擅自将该技术方案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受任何影响

D.在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A项的说法可以视为甲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所以当选。而B项中假若丙公司运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对该发动机进行解剖分析成功并申请获得了专利,就说明该商业秘密已经被申请为专利不具有秘密性,因此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会丧失,所以8项也当选。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暂且不论乙公司的侵权责任,甲公司的商业秘密被申请了专利,性质发生了变化,其肯定会受影响。D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乙公司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丙公司承担的是侵权责任。所以选AB项。

【答案】1.ABC 2.ABD 3.AC 4.AB

(二)

甲公司自199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娇月”商标;1996年,乙公司也开始使用“娇月”商标。乙公司1997年10月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1998年3月乙公司的“娇月”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1999年1月,乙公司发现甲公司衬衫上使用“娇月”商标,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2,76)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的原则是( )。

A.申请在先、辅以使用在先

B.使用在先、辅以申请在先

C.严格的申请在先

D.严格的使用在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尊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据此,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的原则是申请在先、辅以使用在先原则。A项正确。

2.(2002,77)乙公司获得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是( )。

A.20年

B.15年

C.10年

D.没有限制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的期限。《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据此,C项正确。

3.(2002,78)如果乙公司的商标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行为从( )时开始。

A.1996年

B.1997年10月

C.1998年3月

D.1999年1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从1998年3月核准注册之日起,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保护,因此,侵权行为从1998年3月时开始。C项正确。

4.(2002,79)如果甲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以下可以选择的是( )。

A.对乙公司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B.与乙公司协商取得许可,双方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C.申请撤销乙公司注册商标

D.申请商标强制使用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来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B项正确。

5.(2002,80)甲公司经许可使用乙公司商标,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表明( )。

A.被许可人的名称

B.商品产地

C.被许可人的地址

D.被许可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称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法》第40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据此,AB项正确。

【答案】 1.A 2.C 3.C 4.B 5.AB

(三)

东方公司是一家生产蚊香的企业,拥有“荷花”牌注册商标。2002年初东方公司将“荷花”牌注册商标许可给另一家生产蚊香的企业——宝光公司使用。同年6月,东方公司与宝光公司为_扩大在蚊香市场的份额,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新的生产蚊香的有限责任公司——东宝公司,其中,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出资,作价25万元,宝光公司以现金出资20万元。东宝公司成立一年后,东方公司与宝光公司商定将东宝公司的名称改为集达公司。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3,74)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出资后,( )。

A.东方公司和东宝公司应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

B.东方公司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C.东方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

D.东方公司经商标局批准后仍可继续使用该商标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出资的法律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出资,应当转让出资的所有权给公司。在本题中,东方公司以商标的所有权进行出资,应当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东宝公司。东方公司如想继续使用“荷花”注册商标,必须得到东宝公司的许可,因此,AB项正确。

2.(2003,76)对东方公司以“荷花”牌注册商标作为在东宝公司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

B.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东方公司自行确定价值

C.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宝光公司确定价值

D.东方公司以“荷花”商标出资,由商标局评估作价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以商标出资的评估作价。《公司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规章《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1)转让商标;(2)以商标权投资;(3)其他依法需要进行商标评估的。据此,以商标作为出资,必须由商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A项正确。

【答案】 1.AB 2.A

(四)

王某在甲研究所长期从事饮水处理技术及其设备的研制工作。2000年7月,王某利用研究所有关图纸、资料,独自设计了一种饮水净化矿化机。2001年10月,王某辞职到乙矿泉设备厂工作。同年11月乙矿泉设备厂利用王某带来的技术试制成功该饮水净化矿化机,并少量投入试生产。2002年6月,甲研究所就“矿泉水制造方法及其装置”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对此,王某和乙厂提出异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3,78)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厂的理由是( )。

A.王某的发明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B.王某完成发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

C.乙厂研制的该产品是王某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所以不能获得专利申请权

D.王某与甲研究所就专利申请权没有达成协议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如无特殊约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归个人所有,因此专利局认定该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叔

归属于单位甲研究所。选项ABCD均正确。

2.(2003,79)甲研究所获得专利权后,王某作为设计人( )。

A.有权要求甲研究所给予奖励

B.有权在专利产品上标明自己的名字

C.在专利实施后可以从甲研究所获得合理报酬

D.有权无偿实施专利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人的权利。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因此,王某作为设计人,有权要求甲研究所给予奖励以及在专利实施后从甲研究所获得合理报酬,但无权无偿实施该专利,也无权在产品上标明自己的名字。AC项正确。

3.(2003,80)甲研究所获得专利权后,乙厂( )。

A.有权批量生产该专利产品

B.有权少量生产该专利产品

C.可以在甲研究所许可后生产该专利产品

D.可以无偿实施专利

【真题解析】根据《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乙厂不仅可以在甲研究所许可后生产专利产品,也有权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少量生产该专利产品,BC项正确。

4.(2003,81)如果甲研究所获得专利权后,一直未实施,也不许可其他企业实施,乙厂可向专利局申请( ),生产该专利产品。

A.公共利益强制许可

B.依存专利强制许可

C.合理条件强制许可

D.国家利益强制许可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垄断权。但是,专利权的独占性并不是绝对的,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国家、社会和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各国专利法同时又对专利权人的独占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强制许可就是对专利权进行适当限制的一种制度设计。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所以,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

《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此种许可即合理条件强制许可,C项正确。

【答案】 1.ABCD 2.AC 3.BC 4.C

(五)

某工厂工程师张某于2001年11月以非职务发明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ML-01型人体信息诊断仪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专利于2003年2月12日被批准并公告。2003年4月,该工厂就“诊断仪”的专利权归属问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张某的专利权无效并要求专利局确认该诊断仪为工厂的发明。经查,诊断仪属于工程师张某的自选课题,是张某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没有用过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但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张某向工厂借的。专利复审委员会随后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打电话给工厂,表示愿意放弃专利权。工厂在接到张某电话后的第二天即与某乡镇企业达成了诊断仪专利权转让的口头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4,81)人体信息诊断仪专利权的期限为( )。

A.20年

B.15年

C.10年

D.5年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专利法》第42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本题中,人体信息诊断仪专利权为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10年,因此C项正确。

2.(2004,82)工厂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可以( )。

A.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B.要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

C.自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直接起诉张某,追究张某的专利侵权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本题C项正确。

3.(2004,83)张某在电话中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张某的专利权提前终止

B.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申请权

C.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权

D.对张某的专利权不产生法律上的影响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提前终止。《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因此,本题中张某仅在电话中放弃专利权的行为并不能产生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因此ABC项不正确,而D项正确。

4.(2004,84)专利权的转让自当事人订立( )。

A.口头协议之日起生效

B.书面合同之日起生效

C.书面合同,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

D.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转让的生效。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D项正确。

5.(2004,85)下列情况,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是( )。

A.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B.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C.利用上班时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D.退休后2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又对该条职务创造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据此,本题AB项正确。

【答案】 1.C、2.C 3.D 4.D 5.AB

(六)

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置后,于2003年3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通过,于2004年1月授予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4年12月18日向专利局申请登记,经专利局审查于2005年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以前剩余积压的产品,不同意收回。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8,66)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委托发明专利权的归属。根据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8。

2.(2008,67)甲丙之间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为( )。

A.2004年11月18日

B.2004年12月18日

C.2005年1月10日

D.2005年2月10日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2008,68)甲在将变频装置的专利权转让给丙以后,对其剩余的专利产品( )。

A.甲可以自行销售,不构成侵权

B.经丙同意后,甲才能销售

C.经专利主管部门批准后,甲可以销售

D.丙有权要求甲停止销售,并赔偿损失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转让后原专利产品的处置。由于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专利权,而转让之前所生产的专利产品属于物权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物权人拥有处分权,包括进行出售。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4.(2008,69)该变频装置的专利权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专利权期限。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5.(2008,70)如果甲还想继续生产并销售该变频装置,甲可以与丙签订( )合同。

A.专利许可

B.专利转让

C.委托代理

D.加工承揽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较为简单,依相关法条可知,正确答案为AB。

【答案】 ].B 2.C 3.A 4.D 5.AB

(七)

甲酒业公司2002年初研发出一种具有润肺解毒功能的白酒,使用“天湖”商标。2003年“非典”时期,该白酒极为畅销。此时,当地的乙公司也推出与甲公司商标相似的“地湖”商标的白酒,市场销路可观。同时,当地的丙、丁等公司也有使用“天湖”商标的行为。

1.(2007,81)关于商标的特征与功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显着性

B.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新颖性

C.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D.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实用性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的特征与功能。根据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着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中商标最基本的特征是显着性,其是指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数字、颜色或其他构成要素,能够区别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着特性:(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着性。商标最基本的功能是用于识别,即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正确答案是AC。

2.(2007,82)甲公司欲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各国对商标权的确权存在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的不同方式

B.在国际注册中,目前最简便、最省时、最省力的是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

C.在国际注册中,目前最简便、最省时、最省力的是欧盟注册

D.在欧盟的成员国之一申请国际注册,统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成员国都获得保护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国际注册的相关内容。商标国外注册,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以取得在该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需要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在哪个国家注册。全世界95%以上的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如德国、法国、丹麦等。注册在先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一般不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少部分国家是采用“使用在先”的原则,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使用在先的特点是:商标的专用权决定于商标的使用,注册只不过是增强其效力而已。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好处就是便捷,可通过本国商标主管部门提交。同时省钱省力,马德里商标由于无论指定国家多少,均只收一份基础注册费。欧盟商标注册是指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商标注册。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使自己的商标在全部欧盟25个成员国得到保护。正确答案是ABD。

3.(2007,83)若2002年初甲公司就已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下列行为中侵犯甲公司商标权的是( )。

A.乙公司在白酒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地湖”商标

B.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更换到自己公司的白酒上,用来招待客户

C.丁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更换到自己公司的白酒上,投入市场

D.乙公司为丁公司的已更换了甲公司注册商标的白酒提供仓储、运输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乙、丁公司的行为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丙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自己公司的白酒上使用甲公司的商标,但没有进行销售,而是用于招待,不属于侵害商标专用权。乙公司的仓储、运输行为不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正确答案是AC。

4.(2007,84)甲公司想让“天湖”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对于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通过国家商标局来认定

B.通过人民法院来认定

C.通过仲裁来认定

D.通过商标复审委员会来认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我国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权发生争议所处的不同阶段有权对一个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即当争议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时,商标局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当争议商标处于已注册阶段时,商标评审委员会是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审查。”该规定确认了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司法审查、认定权。正确答案是ABD。

5.(2007,85)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后,商标专用权专属于新的权利人,除非得到新的商标权人许可,原权利人不得使用。新权利人是否使用,属于其自有权利。但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1.AC 2.ABD 3.AC 4.ABD 5.ACD

(八)

甲公司的“力汁,,牌商标于2003年1月经国家商标局注册。2006年4月,“力汁”文字与图形商标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乙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咖啡为主的饮品公司,2004年7月6日他们将自己的产品的装潢以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获批准。而其装潢外观设计中的图形部分与甲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且使用于类似产品。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6,66)关于甲公司的商标权和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保护甲公司的商标权

B.应保护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C.不应保护甲公司的商标权

D.不应保护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在先权利的保护。合法取得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但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侵害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属于不符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正确答案是AD。

2.(2006,67)如果甲公司想要申请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应在( )提出申请。

A.乙公司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1年内

B.乙公司外观设计专利取得之日起1年内

C.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与其商标近似之日起1年内

D.乙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取得之日起任何时间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提起专利无效申请的时间。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正确答案是D。

3.(2006,68)如果甲公司想要申请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应该向( )提出。

A.国家工商总局

B.人民法院

C.国家专利局

D.专利复审委员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受理专利无效申请的部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正确答案是D。

4.(2006,69)甲公司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采取的方法是( )。

A.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

B.以乙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c.自行更改自己商标的样式

D.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保护商标权的途径。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其外观设计专利,是自力救济的形式,故A可选。商标的样式不得自行更改,C不可选。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属于公力救济,即B可选。正确答案是ABD。

5.(2006,70)如果你是乙公司的企业法律顾问,正确的法律建议是( )。

A.告知乙公司,其行为已经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

B.因为乙公司已经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以可以继续使用

C.认为甲公司的商标使用侵犯了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

D.建议乙公司申请撤销甲公司的商标

【真题解析】因为乙公司的外观设计中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积极的处理方式应当是采取措施进行改正,防止因为侵权而赔偿他人损失。正确答案是A。

【答案】 1.AD 2.D 3.D 4.ABD 5.A

(九)

甲菜市场与种植户乙在A市郊区合作种植无污染蔬菜,并于1995年5月注册核准了“绿蜻蜓”商标印在包装箱上。2004年5月甲、乙与B市的丙达成合作协议,同意丙在B市使用“绿蜻蜓’商标,种植销售无污染蔬菜,协议约定除甲、乙仍可在B市销售外,该商标5年内不再许可他人使用。2005年7月丙发现B市的丁也以“绿蜻蜓”商标销售蔬菜,随即要求甲、乙与其共同起诉丁。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2005,66)甲、乙与丙的商标使用许可属于( )使用许可。

A.独占

B.排他

C.一般

D.普通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商标使用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一般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只能由被许可人对该商标进行使用,其他任何人包括商标所有人都不得在该区域内进行使用。排他许可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只能由被许可人和商标所有人对该商标进行使用,商标所有人不得在该区域内再授权他人进行使用。一般使用许可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授权被许可人可以使用其商标,但是该所有人还可以在该区域内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根据本案的情况,8选项是正确答案,属于排他许可的情况。其他选项都不符合本案的情况,所以是错误的。

2.(2005,67)甲、乙与丙的商标使用许可,应报商标局( )。

A.批准

B.核准

C.备案

D.公告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使用许可的管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0条第3款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正确答案是C。

3.(2005,68)丙在使用“绿蜻蜒”商标时,应当( )。

A.保证蔬菜的质量

B.保证包装的质量

C.注明丙的名称和蔬菜产地

D.接受甲乙的监督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的义务范围。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所以ACD三个选项是正确的,B选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被许可人的义务范围,所以不选。注意,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属于许可人的权利,但同时也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接受许可人的监督自然也就属于被许可人的义务。正确答案是ACD。

4.(2005,69)甲、乙告诉丙“绿蜻蜓”商标已于2005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局尚未核准。此时起诉丁商标侵权,人民法院( )。

A.不应当受理

B.应当受理

C.只能等续展核准后受理

D.只能等续展公告后受理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所以甲、乙于2005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仍在宽展期内,其商标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故对于商标侵权的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正确答案是B。

5.(2005,70)对于丁的商标侵权,在起诉时( )。

A.甲、乙可单独起诉

B.甲、乙可与丙共同起诉

C.在甲、乙不起诉的情况下,丙可以自行起诉

D. 在甲、乙不起诉的情况下,丙不能自行起诉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侵权起诉主体的范围和关系。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以商标注册人和利害关系人都有权选择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起诉,而且商标注册人和利害关系人之间诉讼的关系是可以选择的,并没有主从关系。所以ABC三个选项都正确,D选项的理解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1.B 2.C 3.ACD 4.B 5.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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