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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点:著作权的运用

发表时间:2015/2/25 10:57: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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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三、著作权的运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者转让时,应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一)确定本企业或者对方是合法的著作权人

1、著作权归属问题是主张著作权的基础。企业著作权权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

2、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谁开发谁享有著作权",即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也有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指令开发和职务开发几种情况。

3、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委托进行创作的人。

提示: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特殊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所谓特殊职务作品是指《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列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都属于职务作品。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者转让

(三)订立好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合同

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是报社、期刊社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转让著作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通常在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中,可以规定以下几个内容:

1、明确许可人或转让人的权利所有担保责任。

2、明确许可或转让作品已经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限、许可或转让费用,各方的权利、义务。

3、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和适用的法律,比如是仲裁还是诉讼,地点在哪里,适用中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等等。

提示: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四、知识产权资本运营技巧

(一)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

1、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条件

第一,企业知识产权应合法有效。

第二,企业知识产权应具有获利能力。判定知识产权是否具有获利能力应考虑如下因素:(1)该知识产权的竞争优势与不足;(2)使用该知识产权的预计市场占有率及获利分析;(3)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及该行业的替代周期;(4)市场环境变化(包括使用该知识产权后引起的)可能带来的风险;(5)该知识产权的成熟程度及保密程度等。

第三,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的程序必须合法。

3、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应注意风险防范

(1)法律保护不力的风险。

(2)商业秘密被泄露的风险。

(3)企业专利权资本化的风险性。

(4)企业商标权资本化的风险性。

(二)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

1、企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特点

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以下特点:(1)估价性;(2)时效性;(3)针对性; (4)参考性。

2、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时机

(1)企业兼并、重组及合资时的价值评估。

(2)知识产权贸易中价格的确定。

(3)企业破产清算或解散。

(4)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诉讼。

(5)以企业知识产权设立质权融资。

(6)对知识产权产品投保。

五、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

1、专利权与商业秘密的综合运用

2、专利权与商标权的综合运用

3、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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