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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历年真题回顾:第6章案例分析题

发表时间:2011/12/6 13:19: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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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制造、安装一套预氧化炉,并负责预氧化炉的调试,甲公司支付加工费100万元,其中设备交付后支付80万元,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清剩余加工费。乙公司如期交付了设备,甲公司支付了80万元加工费。但乙公司一直未派员调试,甲公司遂拒绝支付剩余20万元加工费。乙公司向甲催要剩余加工费未得,便将其对甲公司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未得,经调查得知,丁公司尚欠甲公司加工费20万元,因甲公司加工产品不合格而一直未还,已过履行期。甲公司曾向丁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但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丙公司遂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甲公司因业务调整,将该套预氧化炉出卖给戊公司。戊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预氧化炉发生爆炸,炸伤来公司参观的客户王某,引起纠纷。

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8,79)乙公司向甲公司请求支付剩余加工费,甲公司有权主张(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由于乙公司有先派员调试的义务,甲公司为了深护自己的顺序利益,可以拒绝履行交付20万元的义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2.(2008,80)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B.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D.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债权让与。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为债权转让协议是契约,是双方合意,因此在乙、丙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效力,对第三人甲公司来说,则是在获得通知后,才对甲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并不必然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除非乙丙公司在转让协定中已有约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3.(2008,81)关于丙公司向丁公司主张代位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应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丙公司应以丁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C.因甲公司曾发出催款通知书,丙公司无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D.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丁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丙公司主张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为代位权及其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丙公司提起代位诉讼应以丁公司为被告,甲公司为采取仲裁,诉讼的方式催要款项.所以丙公司可以要求代位诉讼。丁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对丁公司主张。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4.(2008,82)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戊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戊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戊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D.王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点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因为该氯化炉已经归甲公司所有,甲公司和戊公司的买卖契约并不涉及乙公司,同样也不涉及王某。根据债的相对性,戊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王某跟甲公司并没有契约关系,所以并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1.A 2.BC 3.BD 4.ACD

(二)

2006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3TF6844 0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300元,总金额为103800元,预付货款2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认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目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1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接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0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1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

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2007,79)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货款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正确答案为BD。

2.(2007,80)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货款转让协议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

D.可撤销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转让。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i_k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故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协议并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有效合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3.(2007,81)针对丙公司的请求,乙公司有权主张(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合同无效的抗辩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2007,82)1台接触器灭失的风险应由( )。

A.乙公司承担

B.甲公司承担

C.铁路运输公司承担

D.丙公司承担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规则。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该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乙,故正确答案为A。

【答案】1.BD 2.C 3.A 4.A

(三)

甲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乙皮货,(以下简称乙)于2004年3月5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8月10日之前甲完成商场装修,甲即向乙订购貂皮大衣1000件;貂皮大衣须于2004年11月1日前交货,以备甲冬季销售之用;违约支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甲7月10日完成商场装修,并于当日电话通知了乙。由于乙的原料供应商丙未能如期向乙提供制作貂皮大衣所需原料,导致乙直至2005年3月才将合同约定的1000件貂皮大衣准备好。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1.(2005,75)该买卖合同为( )。

A.附条件的合同

B.附期限的合同

C.效力待定的合同

D.可撤销的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种类及效力。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题规定为8月10日之前甲完成商场装修则合同生效,该事项为条件而不是期限。因此,A选项正确。而根据合同法,以下三种情形为效力待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的事由根据合同法,包括:(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重大误解;(5)显失公平。因此,CD选项错误。

2.(2005,76)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2004年3月5日

B.2004年7月10日

C.2004年8月10日

D.2004年11月1日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附条件合同的效力。根据第1题的答案,该合同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商场是在7月10日完成装修,符合8月10日之前完成装修的条件,因此,该买卖合同自条件成就之日。即完成装修之日7月10日开始生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

3.(2005,77)下列关于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乙承担

B.应当由丙承担

C.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乙、丙各承担50%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关系的相对性。违约责任作为合同责任只能向合同的相对方提出,而不能向合同方之外的第三方提出。本题中,甲、乙之间为买卖合同的双方,乙方违反了按期交付货物的义务,因此,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应该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

4.(2005,78)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包括( )。

A.解除合同

B.请求赔偿损失

C.撤销合同

D.加倍收取违约金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乙方延迟交付货物,属于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并且可能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的主要目的。据此,甲方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J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B选项也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的情形不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合同法,违约金属于补偿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损失情况变更违约金数量。因此,加倍收取违约金不一定能够实现,在本案中也未进行该种约定。综上,本题应该选择ABC。

【答案】1.A 2.B 3.A 4.ABC

(四)

甲公司与机械厂订立的书面合同约定:机械厂向甲公司出售木工刨床2台,编号分别为1号、2号;货物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款。合同对履行地点和方式未作约定。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日,乙公司的采购员闻讯赶到机械厂,声称乙公司已于1个月之前与机械厂达成口头协议,机械厂已承诺将1号刨床出售给乙公司,现在乙公司正在准备货款。乙公司据此主张甲公司与机械厂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机械厂将1号刨床交付乙公司。机械厂承认与乙公司之间的口头约定,但拒绝了乙公司的要求,将1号刨床交付甲公司。3日后,机械厂又委托运输公司将2号刨床送往甲公司,该刨床在运输过程中毁损。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2000,75)甲公司与机械厂之间的合同( )。

A.部分有效

B.无效

C.有效

D.效力待定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甲公司与机械厂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C项为正确答案。

2.(2000,76)1号刨床的所有权归属于(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机械厂

D.甲、乙公司共有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项正确。

3.(2000,77)2号刨床在运输过程中毁损,该风险应由( )承担。

A.机械厂

B.运输公司

C.甲公司

D.机械厂与甲公司共有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风险转移。《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风险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C项正确。

4.(2000,78)该案的正确处理是( )。

A.甲公司向机械厂支付全部货款

B.机械厂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机械厂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机械厂再交付甲公司一台与2号刨床相同的刨床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责任承担。由第3题可知,甲公司承担2号刨床毁损的风险,故甲公司应向机械厂支付全部货款。A项正确,CD项错误。本题的一物二卖中,乙公司与机械厂的合同同样成立,但机械厂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项正确。

【答案】1.C 2.A 3.C 4.AB

(五)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买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彩电150台,每台彩电按市场价格确定为3000元;甲公司先交付彩电,乙公司收货后立即付款。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合同订立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难以支付全部彩电货款。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提供了适当担保。于是,甲公司交付了全部彩电,此时,每台彩电的价格下降了500元。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2000,79)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 )。

A.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

B.单务合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

C.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D.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性质。《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此可见,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C项正确。

2.(2000,80)甲公司对乙公司行使的是(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代位权

D.撤销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项为正确答案。

3.(2000,81)乙公司应按每台( )元的价格支付彩电货款。

A.2500

B.2750

C.2900

D.3000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价格。《合同法》第63条第1款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本题中的购买合同月的是市场价格而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D项为正确答案。

4.(2000,82)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支付彩电价款的履行地应为(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合同订立地

D.彩电交付地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甲公司为接受货币方,A项为正确答案。

【答案】1.C 2.B 3.D 4.A

(六)

甲、乙两厂签订的合同约定:甲厂于合同成立后10日内向乙厂供应原料,乙厂应于一个月自向甲厂提供制成品。合同成立次日,乙厂发生水灾,损失严重。甲厂判断乙厂已无履行债务的能力,拒绝向乙厂运送原料,而与丙厂签订了类似的合同,把原料运到丙厂。乙厂多次与甲厂交涉,并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但甲厂始终不予理睬。一个月后,乙厂由于原料短缺,只好停工、停产,损失严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厂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2002,81)在乙厂遭受火灾,损失严重的情况下,甲厂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

A.是不正当行为,因为甲厂拒绝履行债务就是违约的行为

B.是不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并非已经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

C.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尚未履行自己的债务

D.是正当行为,因为乙厂已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甲厂享有不安抗辩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担保以前得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的权利。《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2.(2002,82)在乙厂发生了可能使其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事由后,甲厂可以( )。

A.解除合同

B.终止履行合同

C.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并通知乙厂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D.要求乙厂提前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上题。

3.(2002,83)在乙厂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甲厂应该( )。

A.解除合同

B.暂停履行合同

C.等待乙厂恢复履行债务的能力

D.继续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乙厂提供担保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失去了依据,甲厂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理由同上题。

4.(2002,84)甲厂解除与乙厂的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

A.甲厂有证据证明乙厂已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B.甲厂通知乙厂并要求乙厂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C.乙厂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提供相应的担保

D.乙厂不同时履行债务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上题。

5.(2002,85)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厂与丙厂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厂与丙厂的合同有效

C.甲厂与乙厂的合同关系中,甲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上题。

【答案】1.D 2.C 3.D 4.ABC 5.BCD

(七)

1998年4月12日,李某与赵某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李某将一台“西湖”牌彩电以1800元卖给赵某,赵某应于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全部价款;李某应于4月20日交付彩电;如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时,赵某依约付清了全部价款。4月15日,李某又与孙某达成协议,将该“西湖”牌彩电卖给孙某,价款为2000元。当天,李某将该彩电交给孙某,孙某答应一周内付清价款。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交付彩电。

请综合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1.(2003,75)根据合同分类,这两份买卖合同都属于( )。

A.双务合同

B.实践合同

C.诺成合同

D.有偿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上述两份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A项正确。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买卖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属于诺成合同。C项正确,B项错误。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礼盏,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的对价的合同,买卖合同双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对价,因此D项正确。

2.(2003,76)关于李某与赵某、孙某的效力问题,正确的说法是( )。

A.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有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无效

B.李某与赵某的合同无效,李某与孙某的合同有效

C.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无效

D.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及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均有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的性质及其生效条件。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成立。本题中两个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均一致且真实,两个合同均有效。

3.(2003,77)该案的正确处理结果是( )。

A.李某应将彩电交付赵某,李某对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B.孙某应按时付清价款,彩电归孙某所有

C.孙某将该彩电退还李某,李某将价款退还赵某

D.李某将价款退还赵某,并对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及物权的转移。两个合同均已成立及有效。但对于李某与赵某的合同关系,由于李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将彩电交付给赵某,彩电的所有权还没有转移给赵某,赵某只能请求孙某返还已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D项正确。李某与孙某的合同关系,由于合同已成立生效,并且彩电已经交付给孙某,彩电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孙某。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

【答案】1.ACD 2.D 3.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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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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