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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试题

发表时间:2011/9/21 14:57: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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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真题试题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2007年春节,甲向乙表示,如果乙当年考上大学本科,则甲赠送乙一台笔记本电脑,条件是乙在当年暑假辅导甲的儿子功课两周,乙表示同意。该行为的性质是( )。

A.单方法律行为

B.单务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实践法律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行为的分类。甲、乙之间达成的协议,显然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而是双方法律行为,故选项A错误。在该法律行为中,甲、乙双方均向对方负担一定的义务,双方在从该法律行为中获益时,均需向对方付出一定的代价,故而显然,非单务法律行为,而是双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故选项B错误,C正确。该法律行为不以甲交付电脑或者乙完成辅导功课为成立条件,故而不是实践法律行为,而是诺成法律行为。

2.关于法人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基金会法人属于社团法人和公益法人

B.经民政部门登记的作家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和社团法人

C.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和财团法人

D.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和外国法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的分类。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可将其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前者是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包括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等;后者是为一定目的而设立,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目的进行使用的各种财产,例如各种慈善组织、基金会组织。根据法人成立或活动的目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前者是以取得营利并分配给其成员为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公司等;后者是以公益为其活动目的的法人,如学校等。根据法人的国籍不同,可将其分为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前者是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后者是不具有本国国籍的法人。《民法通则》中规定了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所谓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与理论上所说的社团法人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标准可知,基金会法人属于财团法人和公益法人,故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故选项C错误;外商独资企业属于营利法人和本国法人,故选项D错误。综上可知,选项B是正确答案。

3.张某1996年外出打工不久即下落不明,于2002年被宣告死亡。张某之妻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半年内又与王某结婚,婚后一年因与王某性格不合而分居。刘某因无力抚养其与张某所生独子而将孩子送养。2005年张某回到老家,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关于本案当事人人身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

B.刘某与王某是合法夫妻

C.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无效

D.刘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儿子送养,该送养行为经张某事后追认方有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在本题中,刘某在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又与王某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虽然后来刘某与王某分居,但并未离婚,故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因此选项B正确。

4.2010年1月,甲委托乙预订春节假期的三亚某宾馆海景房一间。乙接受委托后,因工作单位有急事需要出差而无法帮甲预订房间,遂经甲同意将此事再度委托给丙办理。关于甲、乙、丙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构成代理关系,乙、丙之间构成委托关系

B.丙预订房间后,如果甲不能前往居住,预付的房间费应当由丙的委托人乙支付

C.丙预订房间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由乙承扫

D.丙是甲的代理人,而非乙的代理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再代理问题。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其特征是:(1)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选任的,但再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仍然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2)再代理权是由原代理人转托的,应以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限。据此可知,本题中丙的行为属于再代理,丙是甲的代理人,其法律后果应由甲承担。选项D正确。

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DVD播放机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播放机修理好后拿回家使用。王某得知该播放机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播放机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不能取得所有权

B.王某有权要回播放机,但应当向刘某支付修理费用

C.刘某基于先占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D.刘某违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王某让刘某将播放机拿出去扔掉,实际上表示了抛弃播放机所有权的意思,由此王某丧失了对播放机的所有权。刘某将播放机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王某已表示抛弃该播放机。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该播放机,从而基于先占而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

6.甲企业将一套生产设备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未满,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将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的返还该设备的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这种交付方式是( )。

A.直接交付

C.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D.指示交付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中的指示交付制度。《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该条规定的就是指示交付制度。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7.甲企业为乙企业运输一批钢材,约定收货时支付运输费。乙企业收货后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未依约付运输费,甲企业交涉未果。三天后甲企业发现其仓库里还有为乙企业保管的一批铜材,于是在乙企业提前来取铜材时说因乙企业未支付钢材运输费而留置铜材。关于甲企业行使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未经催告即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B.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C.留置权不成立,因为仓储合同尚未到期

D.留置权成立,因为企业之间可以留置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8.甲将一台摩托车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并许可丙使用该摩托车。丙发现摩托车有质量问题,拿到丁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该摩托车被丁留置。关于该摩托车变卖后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优先于丁受偿

B.丙优先于丁受偿

C.丁优先于乙、丙受偿

D.乙、丙、丁平等受偿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冲突问题。《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9.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由王某作保证人。现李某将该债权移转给赵某,而保证合同中对债权转移事项未作约定。关于债权转移对保证合同影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债权发生移转,王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该债权发生移转,王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王某的同意,王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李某通知王某,王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对保证关系的影响。《担保法》第22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

10.甲公司按照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乙公司签订货运合同,合同标的500万元。运费10万元。因货物丢失,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只愿按合同中“货物丢失一律按运费的2倍进行赔付”的规定赔偿甲公司2倍运费,为此引起纠纷。该货运合同中责任条款的效力是(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乙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含有的“货物丢失一律按运费的2倍进行赔付”的规定,排除了甲公司追究乙公司的赔偿责任的主要权利,故应属于无效条款。因此,选项B正确。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1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了一个购买一批钢材的要约,乙公司在承诺中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变更,下列变更中没有实质性更改要约内容的是( )。

A.将交付钢材的时间推迟15日

B.将钢材的价款每吨增加500元

C.将本次交易的业务员由张某变为王某

D.将钢材的交货地由甲公司所在地变更为乙公司所在地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制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据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1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先履行义务。在甲公司准备履行义务过程中,甲公司可以直接主张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

A.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乙公司丧失商业信誉

D.乙公司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预期违约制度。《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在理解本题时,应注意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间的区别。

《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69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条是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只能暂时中止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而不能基于不安抗辩权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是它与预期违约的不同之处。

1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建材,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代替乙公司向甲公司交货。丙公司遂委托丁公司将该批建材运输至甲公司所在地,由于戊公司驾驶员徐某疲劳驾驶,徐某所驾车辆与丁公司的车辆相撞,致使丁公司运输的建材部分损失并且未能如期向甲公司交货,引起纠纷。依法应由( )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乙公司

C.丁公司

B.丙公司

D.戊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本题中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A正确。

14. 乙公司欠甲公司一笔工程款,现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且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的抗辩理由是( )。

A.甲、乙间合同不成立

B.付款期限尚未届至

C.乙已丧失履行能力

D.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问题。《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题中,AB三个选项中涉及的抗辩,都是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故可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至于乙自己丧失履行能力,则不属于合法的抗辩事由。故选项C是正确答案。

15.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乙,双方约定租金月付。租赁期内,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乙未主张优先购买权。丙向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向丙交付租金

B.解除租赁合同

C.缩短租赁期间

D.增加房屋租金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在丙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合同在承租人乙和新所有人丙之间应继续有效,丙只能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而不得采取解除合同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等措施。因此,选项A正确。

1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为此引起纠纷。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故选项A正确。

17.某网站报道了一名女孩因母亲怀孕期间吸毒而被传染严重疾病的事实,该报道中披露了女孩的真实姓名、年龄及其他真实情况,致使其备受同学歧视,精神遭受严重打击。该网站的报道行为( )。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女孩的隐私权

C.侵害了女孩的健康权

D.侵害了女孩的信息权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的对象。《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在本题中,网站未经女孩同意,披露了该女孩的个人隐私,属于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正确。

18.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在场的班主任老师张某多次喝止,并将二人拉开。后甲、乙趁张某不注意,又跑到走廊追打,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张某承担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C.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应由甲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责任和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致乙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选项D正确。

19.某医院医生李某在为患者张某进行阑尾炎手术时,不慎将一块纱布遗留在张某的体内,张某在手术后疼痛难忍数日并再次检查时才发现纱布,这给张某的身体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关于张某的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B.应由医院承担责任

C.应由李某和医院各自承担50%的责任

D.应由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责任承担问题。《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故选项B正确。

2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股东人数应当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B.公司股东不能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D.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58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见,《公司法》承认了一人公司。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符合题意。《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7条第1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据此可知,选项CD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关于特许经营权,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但因不能 够自由转让,故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因此选项B的表述也是正确的,故而不符合题意。

21.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C.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拟定,并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第8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综上可知,选项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

22.关于公司公积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公积金是公司的备用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B.法定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都属于法定公积金,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提取

C.公司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上年度经营亏损

D.公司提留任意公积金经董事会决议即可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的公积金制度。 《公司法》第169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据此可知,选项AC错误。《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16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据此可知,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属于法定公积金,应当依法提取,故选项B正确。此外,《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据此可知,选项D错误。

2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甲、乙,监事丙和董事会秘书丁持有部分本公司股份,关于甲、乙、丙、丁所持股份交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在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乙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丙从该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丁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不受持股数量和每次转让数量的限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第217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据此可知,选项D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

2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或者股份的,作为确定国有资本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额依据的标准应当是( )。

A.主管部门定价

B.评估确认价格

C.企业通过询价所得的市场价格

D.主管部门与企业协商所得价格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改制中的资产评估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企业改制涉及以企业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折算为国有资本出资或者股份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折价财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确认价格作为确定国有资本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额的依据。不得将财产低价折股或者有其他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

25.某国有独资公司拟设立监事会,关于监事会构成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

B.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C.监事中应有职工代表

D.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构成。《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第2款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据此可知,选项D表述错误。

26.某国有独资公司拟分配利润,有权决定该事项的主体是( )。

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C.公司董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出资企业中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1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据此可知,选项A正确。

27.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准主体是本级人民政府

B.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主体是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

C.国家出资企业的清算收入应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范围

D.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可列赤字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9条规定:“国家取得的下列国有资本收入,以及下列收入的支出,应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二)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三)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四)其他国有资本收入。”第60条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第61条规定:“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综上可知,选项C正确。

28.关于上市公司强制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B.收购人可以仅向被收购公司的特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C.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D.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15日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的强制收购制度。《证券法》第88条第l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第90条第2款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29.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B.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C.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D.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问题。《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第21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30.关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信托财产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

B.信托财产应当来源于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C.因信托财产产生的债权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可以抵销

D.受托人破产的,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破产财产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法》第14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第16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第18条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据此可知,选项c表述错误,所以是正确答案。

31.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善意取得属于票据的继受取得

B.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能善意取得

C.受让人须从有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D.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可以无偿取得票据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所谓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属于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其构成条件包括:(1)受让的票据票面记载完整、正确、未过期或未有其他影响票据权利实现的事实;(2)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即以背书或交付取得票据,且该票据上未有“禁止转让”或类似记载;(3)受让人是从无处分权人那里取得票据;(4)受让人无恶意或重大过失;(5)受让人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

32.关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指定

B.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C.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D.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不丧失受益权

【真题解析】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本题考查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制度。《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40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据此可知,选项D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

33.关于期货公司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期货公司可以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B.期货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融资

C.期货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

D.期货公司可以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34.根据《反垄断法》,关于违反反垄断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且情节严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撤销其登记

B.只要经营者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应免除对其的处罚

C.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使其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D.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第48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51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据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35.下列协议中,在不考虑垄断协议豁免的条件下,不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是( )。

A.生产商之间达成的分割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协议

B.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

c.生产商与销售商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

D.生产商与销售商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的协议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协议问题。《反垄断法》第13条第l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36.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职责的有( )。

A.对具体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B.查处价格垄断行为

C.制定并发布反垄断指南

D.处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行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反垄断法》第9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

37.甲公司与乙公司是竞争对手。乙公司在与消费者的一起诉讼中败诉,甲公司决定借此做些文章,为自己争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供帮助,于是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诋毁商誉行为的是( )。

A.甲公司在其产品的附带资料中放入了一份乙公司败诉的判决书复印件

B.甲公司在电视媒体上披露乙公司与消费者打官司败诉的情况

C.甲公司在和客户交往中屡屡提及乙公司败诉的情况,并捏造事实,歪曲乙公司败诉的原因

D.甲公司发动公司以外的人来给客户分发乙公司败诉判决书的复印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据此可知,诋毁商誉行为的关键在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故选项C正确。

38.甲药店向王某推荐乙公司生产的减肥药品。王某对该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没有减肥效果,并产生了腹痛等不良反应,为此支出若干医疗费用。后经质检部门认定,该减肥药品系劣质产品。王某遂起诉甲药店索赔。关于王某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药店事先不知道该产品为劣质产品,不应承担责任

B.甲药店不是该药品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自愿购买该产品应承担部分责任

D.王某有权请求甲药店承担全部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问题。《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39.根据《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投标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两个以上的法人才能组成一个联合体

B.法律或者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中一方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即可

C.联合体各方可以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招标投标中的联合体投标的问题。《招标投标法》第3l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40.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一般采用的征收方式是(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中的税款征收方式。在我国,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五种,即(1)查账征收,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簿、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2)查定征收,主要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采用;(3)查验征收,主要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采用;(4)定期定额征收,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5)其他征收方式,如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邮寄申报纳税等。由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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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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