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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2/12/3 15:20: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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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就业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同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国家保障妇女、少数民族劳动者、残疾人、农村劳动者、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特定人群的劳动权利。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专门规定了受害劳动者的权利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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