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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点:企业知识产权流失

发表时间:2015/2/25 10:58: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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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为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有所帮助,更好地掌握2015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的操作技巧

一、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几种情形及应对

(一)防止因未及时缴费和及时申请续展而寻致知识产权流失

1、在专利方面,企业应当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按时提交有关材料,交纳专利年费;

2、在注册商标方面,企业应当在商标有效期(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届满之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企业仍有权申请续展注册商标,但须交延迟费;此外,已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也会被宣告无效,企业应当注意及时使用。

知识点提示: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可以通过续展的方式延长。续展申请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申请须经商标局核准。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自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例题:甲公司于2003年12月1 0日申请注册A商标,2005年3月2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甲公司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最迟日期是( )。

A、2013年12月10日

B、2014年6月l0日

C、2015年3月20日

D、2015年9月20日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本题中,核准注册之日为2005年3月20日,有效期满日为2015年3月20日,加上宽展期,甲公司最迟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

(二)防止企业改制、重组、合资中的知识产权流失

1、我国企业合资过程中商标权流失的主要形式:

(1)中方企业商标被无偿转让,分文未取。

(2)中方企业商标价值被低估,"骡子卖了驴价钱"。

(3)中方企业商标被外商买断或获得使用权后,商标被束之高阁,弃之不用。

2、企业合资过程中知识产权流失的防范措施:

(1)合资协议上加强控制、维护中方企业权益。

(2)建立科学的外资质量评价体系,知己知彼,慎重决策,进一步提高合资质量。我国企业在今后的合资中应考虑以下几项准则:

①合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外商技术水平是否先进适用;

③能否提高原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增强企业活力;

④合资后企业是否具有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

(3)企业应力争掌握决策权。

(三)防止企业人才流动中的知识产权流失

1、企业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流失的几种表现形式:

(1)企业人才跳槽、调动到另一企业,带走原企业知识产权;

(2)企业人才辞职"下海",另起炉灶,自办企业,成为原企业的竞争对手:

(3)企业人才兼职或退休下岗后重新就业,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4)企业人才将在原企业掌握的技术成果、生产配方、经营秘密等拿到新企业投资人股,使原企业的利益蒙受损失。

2、企业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流失的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包括:合同约束措施、制度约束措施、人才激励措施、法律制裁措施四种。前三种属于事前防御型措施,第四种属于事后补救型措施。

(四)防止档案管理和对外交流中的知识产权流失

(五)防止商务谈判和生产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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