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习题及答案解析(7)

发表时间:2012/12/10 14:25: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帷幕,为检测考生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备考中的复习效果,小编特编辑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模拟试题:《企业法律实务》练习题,让您基础更牢固,轻松备考!

(一)

2008年5月1日,住在A市B区的甲去家住A市C区的朋友乙家里做客,发现某超市正在做电磁炉酬宾活动,甲便买了一个带回家。某日,甲与朋友丙、丁再加聚会,突然电磁炉发生爆炸,致使甲、丙、丁受伤,甲丙丁向超市请求索赔,遭到拒绝,于2009年4月14日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4月20日法院予以立案。据法院调查,电磁炉是A市D区的某厂家生产。据此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61.本案中可以作为原告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侵犯诉讼,受害人都可以向产品生产者、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中,因电磁炉爆炸而受伤的甲、丙、丁三人都为受害人,如果起诉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都可以称为原告。

62.本案中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B区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答案】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本案中,侵权行为地是B区,超市和生产厂都可以成为被告,被告所在地为C区和D区。本案属于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63.本案中一审法院应在()之前作出判决。

A.2009年5月1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10年4月14日

D.2009年10月20日

【答案】D

【解析】侵权行为案件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在本案中,法院4月20日予以立案,应在6个月后即2009年10月20日审结。

64.若庭审过程中,乙赶到,提出自己当时也在场并被炸伤,并要求参加诉讼,法院应当()。

A.驳回乙的请求,要求其另行起诉

B.将乙追加为共同原告,继续审理

C.认为乙提起之诉与原诉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

D.将乙看作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允许其参加诉讼

【答案】B

【解析】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乙参加诉讼,诉讼标的相同,被告相同,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应列为共同原告。

(二)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有限公司丁,注册资本为三十万元,为了扩大业务规模,丁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购买五套生产设备的购销合同,约定在C市交货。在运输到D市时,因运输车辆遭遇交通事故,致使一套生产设备毁损。丁公司要求终止合同。戊公司却不同意,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据此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65.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纠纷由()管辖。

A.A市人民法院

B.B市人民法院

C.C市人民法院

D.D市人民法院

【答案】AB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A区和B区分别是合同双方的住所地, C区是合同交货地,双方都可以选择。

66.若甲乙丙三人不能一次性缴纳出资,根据规定,他们可以分期缴纳,则首次出资至少为()元。

A.3万元

B.6万

C.15万

D.20万

【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本案中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最低出资额应为6万元。

67.丁公司自()成立。

A.甲乙丙三人达成协议

B.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C.领取营业执照

D.甲乙丙开始营业之日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68.假如若戊公司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审判该案件的审判员是丙的非常要好的朋友,则戊公司可以要求审判员回避,该回避由()决定。

A.审判长

B.院长

C.审判委员会

D.院长或审判长都可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三)

某饮料厂与某啤酒厂于2008年8月决定共同出资组建食品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啤酒厂以实物出资100万元,以包括专利权在内的无形资产出资300万元,货币出资100万,钢材厂货币出资380万,实物出资120万。2009年6月,食品公司发现啤酒厂所提供专利技术已被终止,以啤酒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法院提起了诉讼。据此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69.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原因有()。

A.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专利权有纠纷的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D.专利人口头放弃的

【答案】AC

【解析】根据专利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编辑推荐: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习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练习题及答案汇总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精选习题汇总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更多关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