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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习题第五章5

发表时间:2015/4/14 13:14: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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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多项选择题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

B、贩卖毒品

C、抢劫

D、绑架

答案:BC

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种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

A、精神病人张某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B、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王某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李犯罪的

D、醉酒的赵某犯罪

答案: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

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

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

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法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

A、未遂犯

B、从犯

C、预备犯

D、中止犯

答案:BC

解析:根据《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7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

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

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正确答案应BC。

4、实质的一罪是指虽只有一个行为,但这一行为具有特殊性,容易被误以为是数罪,

但从犯罪构成来看,应当定一罪的犯罪。主要包括的情形有:( )。

A、继续犯、想象竞合犯

B、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

C、惯犯、结合犯

D、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答案:AB

解析:我国的刑法理论通常将一罪分为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实质

的一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形: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法定的一罪主要包括两种情

形:惯犯、结合犯;处断的一罪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5、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包括( )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参加工作的权利

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D、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答案:ACD

解析: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6、2000年8月2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5年6月

20日,甲又犯盗窃罪。对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B、甲不构成累犯

C、对甲的盗窃罪单独定罪处罚

D、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D

解析: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是从缓刑判决确定之日开始的(《刑法》第73条),在题目中

应该是从2000年8月21日到2005年8月20日为缓刑考验期。甲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根据《

刑法》第77条的规定,对甲应当撤消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故D选项正确;但本身不是法定

从重处罚的情节,AC选项错误。由于缓刑不是刑罚执行方式,无论缓刑考验期满后还是期

满前,都不能成立累犯,故B选项正确。

7、以下哪些被告人构成累犯?

A、某甲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罪

B、某乙犯过失爆炸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动罪

C、某丙犯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l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诈

骗罪

答案:ABD

解析:《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及处理原则。成立—般累犯须具

备以下条件: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被判处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的5年以内。所以AB项应入选,而C项因前罪是过失犯罪排除,D项则实际是在假释期满第3年犯罪。也应选。

8、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

A、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

B、国有公司的董事

C、国有企业的经理

D、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答案:BC

解析: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构成此罪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和经

理,不包含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和国有公司控股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9、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

B、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

C、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D、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答案:ABD

解析:串通投标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招标人和投标人。

10、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B、捡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资料而擅自披露,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明知对方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而购买和使用,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使用采取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答案:ACD

解析:具体包括下述三种情形: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三种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

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1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A、国有公司经理甲将公款供亲友使用

B、国有企业财会人员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单位使用

C、国家机关负责人丙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

D、国有企业的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将公款给私有企业使用

答案:AB

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

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

月未还的行为。所谓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

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

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故选AB项。

12、甲为了能使乙减轻处罚,送给正审理乙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合议庭审判员丙5万元

,在审判委员会上,丙试图为乙开脱罪责,但未能得逞,于是丙将收受的5万元还给甲。甲

经过思想斗争,到司法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向丙行贿的行为。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甲的行为应以行贿罪论处

B、对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中止

C、对甲应当适用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处罚规定

D、对甲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答案:AD

解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甲显然是为

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自然构成行贿罪,因此选A项。受贿罪是一

种行为犯,只要受贿人实际收受了贿赂,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正当或不正当的利益,都构成

受贿罪。本题中,丙收受了甲5万元,就已经是受贿罪的既遂,他在事后退还赃款不影响他

先前行为的性质,不能认定是受贿的中止,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刑法》第390条第

2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

刑法分则对于行贿罪的自首的特殊规定。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行贿人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这种行为,就应适用刑法这一条的规定,而不是《刑法》

总则的一般规定,不选择C项。故本题答案为AD.

13、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

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B、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C、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D、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CD

解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利用职权的行为导致5名无罪人员被抓,应当属于给人

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即A正确,不应选。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守

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表现形式和主观要件不同。滥用职权罪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

为不该为而为;而玩忽职守罪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表现为该为而不为。

14、下列罪名中,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票据诈骗罪 D、信用证诈骗罪

答案: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犯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

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照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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