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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真题14

发表时间:2010/12/2 18:04: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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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关于张三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已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是合法行为
B. 张三将甲公司的汽车卖给自己的行为,属于自我交易行为,即使股东会同意,也是违法行为
C. 张三挪用甲公司资金用作个人炒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D. 张三应将挪用甲公司的资金依法交回甲公司,10万元炒股盈利应归其个人所有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董事的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题中,张三同公司的交易行为,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是合法的,因为本质上法律是为了防止公司利益的受损,但现在股东会同意后,法律就没有必要再设置障碍。至于张三挪用公司资金炒股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挪用资金罪,即使未达到犯罪程度,也是违法行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张三盈利的10万元也应该归公司所有。即我们所说的公司法上的归入权。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C.
77.关于王五转让其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五将股权转让给周某,李四同意即可
B.张三过了45天也没有答复,视为其同意王五转让该股份
C.张三具有优先购买权,王五应该将其股权转让给张三
D.张三出价比周某低,王五可以将该股权转让给周某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体正确答案是B。
78.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四在甲公司中的股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四在甲公司中的股权需要经过甲公司同意
B.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C.张三等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甲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购买该股权,应征的甲公司同意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股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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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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