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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篇:民事诉讼第三人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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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事诉讼第三人


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的请求,或者虽然未提出请求,但是由于案件审理的结果与他有法律间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原被告之外的第三方当事人。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来的,原被告以外的第三方当事人。

例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赵某持有的一幅名画为自己所有,要求法院判决赵某予以返还。法庭审理过程中丁某赶到,提出该名画其实是丁某借给王某的,要求法院判决赵某将名画返还给丁某而不是王某,本案中丁某的地位是(’)。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王某的诉讼代理人

D.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

答案:A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

(七)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委托,或依照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诉讼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第二,诉讼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诉讼行为

第三、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1、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法定代理权根据监护权的取得而取得,法定代理权根据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2、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第一,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和数量

第二,委托代理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第三,涉外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

第四,涉外的诉讼代理文书认证

第五,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决定

第六、委托代理人代理终止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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