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辅导:办理民事诉讼事务(5)

发表时间:2012/12/7 14:57: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定于10月19、20日举行,为帮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课程知识点,小编整理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科目企业法律实务》考点,预祝考试顺利!

上诉的撤回

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在上诉之后,第二审判决宣告前,向第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的诉讼行为。

(一)上诉案件的审理

1、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以及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法律适用的范围

2、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的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也可以对其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径行判决、裁定。

3、上诉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第二审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调解和和解。

4、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0日。

(二)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依法改判

3、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对不服裁定的上诉的裁判

例题: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 ):

A、2个月

B、1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B

相关文章: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辅导:办理民事诉讼事务汇总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考点汇总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更多关注: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  合格标准  考试培训  考试用书   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