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概述:
1.涉外民事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
性质和权限不同;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审理程序不同。
2.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的联系
关于案件受理;关于财产保全。
涉外仲裁机构:
1.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2.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
涉外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2.仲裁庭的组成
3.审理与裁决
仲裁审理;和解;调解;裁决。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
2.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
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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