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知识(11)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五)注销登记---02、03考
1、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1)、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
2)、企业章程中所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3)、企业由于不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无法继续经营而要求歇业的
4)、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撤销的
5)、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解散的
6)、因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法院宣告破产的
7)、被注册登记主管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或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六)登记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5、公告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和意义
1、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
2、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特征
1、有高层次的决策和指导
2、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3、内容丰富,参与人员广泛
4、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5、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
(三)四五普法的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
2、目标:2个转变(02考)、2个提高
即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3、任务
4、工作要求
四五普法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法工作要求
1、企业领导人员是普法的重点
2、紧密联系实际,注重普法工作实效
3、普法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
(五)企业法律顾问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
依法治企三个环节: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作好普法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工作

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大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