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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历年真题回顾:第1章多项选择题

发表时间:2011/12/1 10:08: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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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2008,41)张某殴打李某,致其腿骨骨折住院。即将出院时,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患有晚期癌症,不久李某便在医院死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

B.张某对李某的死亡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C.张某对李某的伤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D.张某对李某的伤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因果联系。《民法通则》第ll9条:“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李某的死亡原因是癌症而非张某的殴打行为,故张某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说正确答案是AC。

【答案】AC

2.(2007,41)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

B.委托代理的复代理需要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紧急情况除外

C.复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复代理人由代理人选定且是代理人的代理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中的复代理制度。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为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将代理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复代理适用于委托代理,接受转托的人称为复代理人。复代理的代理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8项表述不全面,委托代理的复代理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且被代理人同意的,也构成有权复代理。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ACD

3.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

B.权利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

C.义务人口头承诺履行义务

D.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l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l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l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以上可知,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但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主张权利,包括向义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等提出要求。(3)承诺履行,即义务人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所作出的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正确答案是AC。

【答案】AC

4.(2006,41)小张是年满9周岁的小学生。小张从事的以下行为中,他人不得主张无效的有( )。

A.签订买卖校服的合同

B.接受学校的奖励

C.接受赠与

D.将自己的钢笔赠与他人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l2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

【答案】BC

5.(2006,4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

A.依法被撤销

B.存续式分立

C.解散

D.依法宣告破产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法人终止的原因。根据《民法通则》第45条:“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依法被撤销;(二)解散;(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而存续式分立中,企业依然存在。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CD。

【答案】ACD

6.(2006,43)以下行为中,适用代理的有( )。

A.专利申请

B.结婚

C.明星演出

D.签订买卖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适用情形。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演出行为是与演出者的身份有关,需要由演出者亲自实施的行为,一般不可替代,也一般不适用代理。而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N此,结婚也不适用代理。综上所述,本题应该选择AD。

【答案】AD

7.(2006,44)下列情形中,物的占有人不享有使用权的是( )。

A.保管

B.运输

C.质押

D.租赁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占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根据《合同法》第372条的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A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因此不享有使用运输合同的义务。质权为担保物权,其体现的是质物的流通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因此,也不能使用,C项也是正确的。根据《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此,租赁人对占有的租赁物享有使用权,D项不符合题意。N此,本题应该选择ABC。

【答案】ABC

8.(2006,4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

A.经营自主权

B.名称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l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l02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而经营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BCD。

【答案】BCD

9.(2005,4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

A.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C.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D.采取书面形式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BC。

【答案】ABC

10.(2005,42)以代理权产生依据为标准,代理行为的种类有( )。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种类。根据《民法通则》第64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表见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BC。

【答案】ABC

11.(2005,43)以下各项中,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的有( )。

A.受赠

B.继承

C.添附

D.先占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主要的取得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收取孳息、添附、没收、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取得对财产的所有权。主要取得方式有: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以,本题应该选择CD。

【答案】CD

12.(2005,44)下列各项中,企业法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有( )。

A.名誉权

B.名称权

C.经营权

D.荣誉权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企业法人的人身权。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l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02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而经营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因此,本题应该选择ABD。

【答案】ABD

13.(2005,45)下列各项中,构成侵权民事责任抗辩事由的有(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不可抗力

D.双方过错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0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l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上述ABC选项均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l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据此,双方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但是不必然构成抗辩事由。因此,本题应选ABC。

【答案】ABC

14.(2004,41)法人必须有其名称,法人的名称具有( )。

A.唯一性

B.排他性

C.不可转让性

D.新颖性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法人的名称。法人的名称在形式上可以将特定的法人与其他的法人区别开来,也可以将法人与其成员区别开来,从而表现法人的独立人格。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既然法人的名称是用来区别法人和表现法人的独立人格的,那么法人的名称必须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的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所以,法人的名称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故C项不正确。

【答案】AB

15.(2004,4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 )。

A.恶意串通

B.规避法律

C.重大误解

D.显失公平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示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故选CD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致。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是指下列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见,依据《合同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只是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才无效,否则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以《合同法》为准。A项属恶意串通,如果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则无效,而不是可变更、可撤销;B项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应无效。

【答案】CD

16.(2004,43)下列各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有( )。

A.接受赠与

B.收取孳息

C.拾得遗失物

D.取得买受物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取得,在法律上对所有权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传来取得,又称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通常包括:买卖、赠与、继承、受遗赠、互易;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通常包括:劳动生产、孳息、添附(混合、附合、加工)、没收、征收、税收、征用、国有化、无主财产、拾得遗失物、先占、善意取得。所以,本题答案为AD项。

【答案】AD

17.(2004,44)甲公司与乙艺术品商店签订了买卖某艺术大师绘画作品的合同,根据债的分类理论,该合同属于( )。

A.选择之债

B.单一之债

C.特定之债

D.种类之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债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债的主体上的特征,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2人以上的债。本题中债的双方均只有l人,即甲公司和乙艺术品商店,故为单一之债。B项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债可以分为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种类之债又称种类物之债,是指给付的标的物仅以物的种类指示的债,即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又称特定物之债,是指给付的标的物为具体确定物的债,即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某艺术大师绘画作品是特定物,故甲乙之间为特定之债。C项正确。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简单之债,又称单纯之债,是指债的标的物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择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本题中债的标的物为某艺术大师的绘画作品,只有一种,故为简单之债而不是选择之债,A项错误。

【答案】BC

18.(2003,51)在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下,( )应当向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

A.被代理人

B.表见代理人

C.无权代理人

D.代理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授权不明的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都应当向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AD选项正确。

【答案】AD

19.(2003,52)为保护代理人的利益,我国民法规定,禁止代理人从事( )。

A.表见代理

B.自己代理

C.转代理

D.双方代理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禁止。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以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一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订立合同。自己代理及双方代理等于自我交易,容易产生利益冲突,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虽然《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禁止,但在实践中都被禁止。《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不被禁止,其法律后果是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转代理同样不被禁止,《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法律强调转代理要经过被代理人同意,但紧急情况除外。

【答案】BD

20.(2003,5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有( )。

A.股权

B.采矿权

C.承包经营权

D.处分权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及处分。相应地,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所有物上设立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我国《民法通则》第80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第81条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因此,采矿权与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受到《民法通则》的确认与保护。

【答案】BC

21.(2003,54)能够引起债权关系消灭的原因有( )。

A.协议

B.混同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D.抵销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原因,是指能够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双方协议、免除债务、解除债务、合同更新、混同等。C选项不是债权关系消灭的原因,诉讼时效的届满只能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并没有导致丧失实体的债权权利。

【答案】ABD

22.(2003,55)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

A.紧急避险

B.情事变更

C.不可抗力

D.受害人过错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抗辩。《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是法定的抗辩事由。此外,第l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故意也是法定的抗辩事由。B选项情事变更是合同变更及解除的条件,并不能成为侵权的抗辩事由。

【答案】ACD

23.(2002,41)李某8岁,其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

A.在作文比赛中获奖,得奖金100元后捐给生活困难的同学

B.接受爷爷给的压岁钱200元

C.参加一电视剧的拍摄并获得报酬200元

D.为自己买了一台价值500元的游戏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分为三种情况:(1)依《民通意见》第6条及第12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不因其无行为能力而无效。典型情况就是接受赠与。本题的BC选项即为此种情况。(2)依民法原理,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或简单的民事生活行为一般有效。本题A选项即为这种情况。(3)除以上两行为外,其余皆无效。以此逻辑,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大致分为四种情况:(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4)超出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本题答案为ABC项。

【答案】ABC

24.(2002,42)关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不同的种类

B.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

C.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D.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因公民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的差别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完全行为能力人符合两个条件:①年龄在18岁以上;②精神正常。但有一例外:《民法通则》第11条及《民通意见》第2条中关于l6—18周岁的特别规定。正基于此,《劳动法》第15条将童工的下限规定为l6周岁而非18周岁。(2)限制行为能力。有两种情形:①年龄lo周岁以上l8周岁;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3)无行为能力人:①年龄不满lo周岁;②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选项A正确。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民事权利能力才能成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8项错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公民无差别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选项CD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答案】ACD

25.(2002,43)下列各项中属于意思表示中默示形式的有( )。

A.行人向出租车招呼示意欲搭乘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既不拒绝也未表示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l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l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或其他直接表意的方法表示内在意思的表意形式。默示的意思表示是从行为人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中推断出来的意思表示。行人向出租车招呼示意欲搭乘,可从其行为中推断出其想要与司机订立运输合同的意思表示,为默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的,由《继承法》相关规定应视为接受继承,为默示。D项不合法律规定,不为默示。本题答案为AB项。

【答案】AB

26.(2002,45)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法人的民事行为( )。

A.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实施

B.可由其法定代表人实施

C.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内部工作人员实施

D.只能由其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度,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可由其授权内部工作人员实施。据此,BC项正确。《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注意,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BC

27.(2002,46)抵销是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抵销必备条件的是( )。

A.双方互负债务

B.双方的债务是同一性质

C.必须用货币进行抵销

D.双方债务均届履行期

【真题解析】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抵销是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法定抵销的要件有:(1)双方互负债务。特别注意,主动债权(即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其债权人不得主张抵销。但被动债权(行使抵销权一方的对方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适用抵销。(2)双方的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3)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特别关注: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范围,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l2条规定认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答案】ABD

28.(2000,43)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购买彩电一台

B.乙拾得金戒指一枚

C.丙赠与妻子项链一条

D.丁创作长篇小说一部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为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正如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3)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实现行为人所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无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后果的行为。例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加工、著作、无因管理等。因此,BD两项为事实行为,AC项是法律行为。

【答案】AC

29,(2000,44)承担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是( )。

A.必须有损害后果发生

B.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

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一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过错。ABC项正确,D项表述有误。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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