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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篇:管辖的概念、种类(2)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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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的条件:

第一,协议管辖的案件仅限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仅限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第三,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四,当事人协议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例3:2004年试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协议管辖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协议管辖的案件仅限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B.协议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C.协议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口头的

D.协议选择法院的范围仅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答案:ABD

(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例4:2005年试题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乙市某运输公司在乙市签订运送100吨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运输公司车队在从乙市向甲市运输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处,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丙市农民周某和丁市农民吴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有关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事故发生地

D.合同签订地

答案:AB

(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如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她

D.运输始发地

答案:ABC

(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③ 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丙市

D.丁市

答案:BCD

(见《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诉讼管辖。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同一诉讼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遇有共同管辖的情形时,可以依法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可见,选择管辖是在共同管辖的情形下产生的。

选择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诉讼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移送管辖、指定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

(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已经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因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移送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

② 移送法院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③ 受移送的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2)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所属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件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而由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②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报请他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某一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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